废文网 - 耽美小说 - 夜照亮了夜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0

    生气、骂人,都是为了让对方接收到并自省,以及做出改变。

    可对方竟然毫无反应,仿佛我根本没骂过。

    我是真的懵了。

    我甚至开始怀疑,刚刚气成、怕成那样的人,真的是我吗……

    由于过于懵,我竟然也就接过他的书,随意翻看几页,还夸了句:“挺不错的。”

    他则笑:“你喜欢就好。”

    我的手一顿,再看他。

    这样的地方,房内有很多灯,可以营造各式氛围。但楚珩在的时候,总是只开两盏壁灯。壁灯恰巧就在我们身后,我们俩都背对着光,他的笑愈发氤氲。

    是的,我的愤怒没能膨胀,未能传染给他,让他知晓。

    反而他就静静坐着,仅凭一个笑容,他的情绪便包围住了我。

    我不是他的对手。

    他也的确很知道如何治我,尽管当时他并非是为了治我,他应当只是为了让我平静下来。

    他用了他最擅长的方式。

    而我再一次中计。

    不过如今的我很感谢他一次次对我这样,没有他的耐心,我连从前的那些仅有的甜蜜也无法拥有。

    他坐我身边,我也低头认真看那本书,看了七八页,上面甚至有他的批注。

    他递给我水,并道:“壁灯太暗了,我把大灯打开,你再看。”

    我摇头,放下书:“我不看了。”

    我也懒得再提刚刚的事,却又不知该如何打发这一室的平静,尽管我并不觉尴尬。反倒是他可能怕我再被影响,他找话题和我聊,他问我:“听歌吗?”

    我再摇头:“不听。不喜欢这里的歌,都很难听。”

    “你喜欢听谁?”

    我想了想,说:“我喜欢Sopor Aeternus。”我以为他不认识是谁,他却很快接口:“是德国的那支哥特乐队吧?”

    我很惊讶,他却笑着再问:“还有谁呢?”

    “我还喜欢World's End Girlfriend,睡不着的夜里反复听,尤其这一首。”

    “日本的后摇。”

    “……”我再惊讶。

    “我喜欢。”

    他是真的有听过啊!我立刻兴奋起来,转而把其他东西抛到了脑后,我跟他从乐队开始聊起,聊喜欢的歌者,喜欢的歌名,甚至一小段前奏,或者某一段歌词。

    我们从德国的音乐聊到日本,再聊到挪威、瑞典,最后回到中国。

    “那你有喜欢的中国歌手吗?”我问他。

    “我挺喜欢万芳。”

    那一刻我真的怀疑,他是世界上另一个我。

    我们的喜好,重叠得太多。

    高山流水遇知音到底是什么感触,我当时才是明明白白地了解。

    奇妙,而又莫名感动。

    其他的歌,这儿都没有。

    万芳的却有,我们俩一起点歌,把仅有的万芳的歌都点了。点好后,放原声,我们一起听。

    那晚,听的最后一首便是。

    音响效果极好,我和他都安静坐着,听完那首歌,歌词与旋律完完整整沁入我们俩的脑海当中。

    歌将要结束时,我问他:“夜真的能照亮吗?”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我嘲笑道:“夜自己都那么黑,怎么能照亮同样黑的夜?”

    说完这句话,歌放完,我索性用遥控机将大屏的电视机关了。

    “安思风。”楚珩叫我。

    “嗯?”我回身,他却突然把灯全关了。屋子里一片黑暗。

    我讷讷不语,这要做什么?

    楚珩再叫我:“安思风,你看——”

    他“啪”地一声,再将灯全部打开,亮如白昼,我们又看到了彼此。

    他对我笑:“我可以。”

    第25章 二十五

    后来啊,我是真的很后悔,那晚听什么不好,偏偏听了一首,真是完美预言了我们往后的人生。

    可在当时还是挺激动的。

    尤其楚珩说他可以的时候。

    真的是灯亮开的那瞬间,他刚好笑着对我说“我可以”哎。

    从混沌中笑出一片光,应当也不过如此吧。

    当晚才是真正的开启了我的沉沦之路。

    沉沦于一个叫作楚珩的人。

    那晚我们聊了许多,离开时已十点多。

    楚珩当真很厉害,我性格这么糟糕的人,都被他哄得开开心心地跟他回家了。再也想不起来,不过几个小时前还绝望到谷底,甚至毫无形象骂他、怨他且怕他的模样。

    那时候,他就已经用他的行动告诉我,他可以照亮我。

    我真的好喜欢他。

    尽管当时不愿承认,但是我喜欢他对我笑。他一笑,整个世界的灯仿佛一齐为我打开,照亮整片夜空。

    我也喜欢他用好听的声音,很温和地和我说话。

    我生气骂他,他不生气,反而用他的方式抚平我所有的焦躁。

    回家的路上,我们俩依然在聊喜欢的歌。

    我们认识得还太短,互相了解得还太少。但神奇的是,仅需几个小时,明明聊的是这样普通寻常的东西,我却又有种错觉——他是这个世界上我最了解,也最了解我的人。

    但这样的念头,当然无需告诉他。

    回家的路,距离是恒定的。

    他这天没有开车,骑的自行车,我下楼看到时,心中莫名窃喜。

    骑自行车的话,要近一个小时才到呢,开车只需二十来分钟,又能和他在一起多待半个小时。

    心情敞亮时,这件事情,这样期待与不舍的心情便不再可怕,甚至能勇敢面对,还隐隐自得。

    我坐在他的车后座,再看地面倒影,已经很熟悉。我偶尔晃晃脚,从路的起点,与他一直聊到绚烂街灯将至。

    过马路,下坡,他骑车带我,我们俩一起冲进无人的霓虹当中。

    我这个神经病忽然又很开心,并且开心地笑出来。

    我希望这样的街灯,这样的夜景,这样的我们,与这条路一样,也是恒定的。

    他是下课后直接过去找我,骑自行车,身上也背了双肩包。

    骑车时,我们俩的书包都挂在车龙头上。

    下车后,他把我的书包拿给我。我有些磨蹭,突然不想告别。

    也不知道明天会否能再见到他?

    当然,你们也可以说我这个人不要脸。用现在的说法,那就叫白莲花?或者叫什么什么绿茶?

    毕竟先前骂他,不许他再去见我,怕他怕得要死的人,的确都是我。

    这会儿怕明天见不到他的人,也还是我。

    可是人的情感和思维就是这样复杂啊,谁又能真切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