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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简淮本人是否需要那么大剂量的神经安定药物。 时长风没有解释换药的行为,反而问道:“我是雪的气味,其他人呢?能说说吗?” “之前的主治医生是腐烂的木头,每天来送饭送药的护工身上有福尔马林的味道,简教授是……新鲜的尸体。”简淮直勾勾地盯着时长风,等待他的反应。 与病患交流的过程也是一个互相试探并信任的过程,简淮正释放着可以接近的信号,用一些情报试探时长风的反应。 这是个聪明的病患,他的五感比常人更灵敏。他甚至故意晃动左手,露出袖子中匕首的痕迹,时刻观察着时长风的动向。 “所有护工味道都一样吗?”时长风避开重点问道。 “有一个不一样……啊!”简淮好像想起什么一样站起身,来到衣柜面前,打开柜门,已经在里面吓到昏迷的王小帅从衣柜中滚落下来。 时长风:“……” 王小帅脸重重砸在地上,他疼得清醒过来,立刻捂住伤口叫道:“唉呀妈呀!吓死我了!你爸爸太吓人了,简直要命啊!” 他叫了两声,才注意到室内还有第三个人存在。王小帅迅速缩到简淮身后,探头探脑地看向第三人,看清是时长风才放下心来,冲到时医生面前说:“时医生,我跟你说,昨晚真的有怪物,咱们医院晚上有问题!不信的话,简淮也看到了!你也是刚来三院的新医生,昨晚也是夜班,你到底有没有偷偷违反‘三不许’?拜托别让我一个人唱独角戏,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 王小帅一连串的话语令沉默的空气活泼起来,时长风默不作声。 见时医生不说话,王小帅只好向简淮求助:“简淮,你也看到了对吧?” “我不知道。”简淮淡淡道,他看似回答王小帅的,眼睛却一直盯着时长风。 王小帅一阵哀嚎,语无伦次地解释他没说谎。时长风将王小帅的声音自动转化为背景音,想着简淮的话。 简淮说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喜欢的东西,不代表他没有喜欢的事物。同样的,他不知道昨晚是否出现怪事,不代表他没有看到。 不是“不知道”,是“不确定”。 简淮无法确定的感官探知到的事物是否真实存在,视觉、听觉、触觉全部被人为地模糊化了,唯有嗅觉尚存。 时长风望着简淮,清楚这位病患在等待答案,等人来认可他的感官是否可信。 “我看到了,”时长风用肯定且不容置疑的语气道,“昨夜零点,所有呼叫器同时响起,我打开病患的房门,所有患者像行尸走肉般离开房间,他们一直徘徊到天亮,才返回各自的病房。今早我查房时,每个病患都说昨夜睡得非常好,一觉到天亮,并未醒来。” 王小帅像见到救星般扑到时长风面前,感激得就差跪地抱大腿:“终于有人相信我的话了!” 时长风问简淮:“你呢?” 简淮抿抿唇,一直迷离的眼神渐渐清晰起来:“从小到大,我一直在想,到底是世界疯了,还是我疯了?” 此刻时长风已经完全确定简淮的状况,他摊开手,掌心放着两片维生素,笃定道:“你没有疯,你比任何人都清醒敏感,是你周围的世界疯了。” 听了他的话,简淮立刻坐在地面上,大口大口汲取周围的空气。 他好像第一次感觉到,呼吸是这么舒适的一件事。 第4章 大概是四五岁的时候,年幼的简淮发现家里只有他的房间在地下,地下室灯光虽然明亮,却不是阳光。 外面有蓝天白云,鸟语花香,广阔无边的空间,他却仅有一个四五十平米的卧室,和天花板上欧式华丽的电灯。 “爸爸,我想住在有窗户有阳光的房间里。”小小的简淮对他最信任的父亲说。 简博翰抱住他软软的身躯,笃定道:“相信我,你不喜欢太阳。” “我喜欢的!”简淮的脸鼓成小包子,坚持自己的观点。 “是吗?”简博翰笑笑,“那就带你去看看阳光吧。” 他抱起小简淮,在正午阳光最灿烂的时候,带着他出门。 “小淮,你抬头看太阳,既然喜欢,就多看一会。”简博翰建议道。 简淮没见过真正的阳光,更没有人告诉他,直视阳光太久,眼角膜会像皮肤一样晒伤并产生疼痛,严重的会引起视网膜灼伤,导致眼睛永久性损伤或严重的视力退化。 才看了一会儿,简淮就想移开视线。简博翰按住他的脸道:“这是你选择的,继续看。” 一直到简淮哭喊着说“再也不要看太阳,不要换房间”,简博翰才放过他,并温柔地带他去治疗眼睛。 从那以后,一旦有人疑惑,简淮的为什么住在地下室时,简博翰就会解释:“我儿子从小就不喜欢太亮的地方,才见过一次太阳就哭着要回地下室,是不是啊,小淮?” “是,阳光很可怕。”年幼的简淮木然地回答。 简淮的记忆并不完整,很多时候,简博翰说他应该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简淮便认下来。不是没有反抗过,反抗的结果是简博翰会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他所说皆是真理。 十七岁那年,林叔叔什么的,究竟发生了什么,简淮并不记得。他好像浑浑噩噩地过了很久,等恢复意识后,他便住在这间精神病院中,所有人都告诉他——你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他害怕阳光,白天会关上窗帘,把头埋进被子中睡觉。夜晚的他无法入睡,走出病房,就会看到数不尽的怪物。 第一次他惶然无措,好不容易靠着躲在衣柜中撑过一晚。第二天简淮试图找医生求助,他讲述了昨晚的经历,然后听到简博翰对医生说:“哎,看来他的幻视和幻听越来越严重了。” 是……幻觉吗? 夜晚来临,简淮站在四楼走廊上,看到病人们走出房门,福尔马林的气味充斥着口鼻,一个患者向他扑来,简淮机械地用偷偷藏起的匕首刺穿这个怪物的眼球。 天亮后,他去看望前一夜被他伤害的患者,那名患者眼睛好好的,吃了药后正安安静静地看电视。 是幻觉吧,原来他真的疯了。 简博翰说,他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喜欢正常人不会喜欢的东西,控制不住自己的犯罪欲望,这些欲望在夜晚被释放出来,成为他的幻想乐园。 乐园吗?简淮敲敲脑袋,不再抗争,简博翰说是,那就是吧。 而现在,眼前这位医生告诉简淮,他没疯。 要相信吗?简淮坐在地面,双手随意搭在膝盖上,仰头望着时长风,简淮的皮肤是不健康的苍白。 “对了!”那个叫王小帅的护工一拍大腿,“监控啊!咱们医院的病房和走廊都是有监控的!时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