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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任海不答他,薄嘴唇轻轻勾起,指着那张照片凉凉地说道:“多么青涩隽朗的一个男孩啊,如果我家那位在大学的时候遇到你,恐怕也没我什么事了。” 汪明惊惶地摇头:“他,他只喜欢你一个,永远也只喜欢你一个。我只是个艳俗的男妓,我们是不可能的。” 这番语意凌乱的话不知道哪里取悦了任海,他笑容恬美,似乎又回复到了那个气度从容的翩翩公子。 他像抚摸宠物狗一样摸了摸汪明的头:“原本我打算把你交出去,做个顺水人情的。但你是陆永丰的人,又是我的爱人推心置腹的老朋友,所以你还有一点利用价值。要好好报答我,知道了吗?” 汪明跪在地上,身体抖得像筛糠一样,点头的头都快要低到地砖上了。 “哎,真他妈倒霉,上个厕所被人偷钱包,气得我追了那个贼半小时。”刘茫带着一身汗气推开了包厢的门,被一屋子烟味呛了一下。 汪明正缩在桌边抽烟,听见开门声的他被吓得几乎跳了起来。 刘茫看着桌上那一堆烟头,摸不着头脑:“你不是说抽烟太费钱不抽的吗?” 汪明缓缓地抬头看他一眼,声音带着一丝沙哑与呆滞:“回来了?那走吧。” 刘茫点点头,余光看见了一张被揉皱了的相片,他捡起来看,只见里面站着一个拿奖状的人,麦色皮肤,体型匀称,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能看出是个大男孩,但是脸部的位置被烟烫了一个小黑洞,看不到什么样子。 “这是啥?”刘茫问。 “一个傻逼。”汪明吐出一口迷蒙的烟雾,白烟使刘茫看不清他的表情。 “你为啥把人脸给烫了一个黑疙瘩?” 烟雾散去,这回刘茫看清了——汪明脸上带着冰冷与厌恶: “那傻逼笑得我烦。” 不怪那张照片里面的傻逼笑得如此灿烂,毕竟它拍摄于汪明一生中少有的意气风发的日子。只是由于后来的乐极生悲,才使这些春风得意变得如此令人厌烦。 那时候他还在a大上学,那是大二新学期的第一天,是一切的开始。 “老幺!”老大兴冲冲地踹门进来,难得不淡定地吼道:“国奖!老幺你拿国奖了!” 汪明正在扫地,听了这话吓得深吸了一口气,刚经历过一个暑假的宿舍四处飘满灰尘,马上呛得他咳嗽起来。 正在挂蚊帐的老二探出一颗头来,一双眼睛瞪直了:“我操真的假的,老大你别老是捉弄咱老幺啊!” “我什么时候捉弄过我家老幺?”老大喘了口气,激动得像是自己拿奖了:“辅导员还说了,上一个刚上大二就拿国奖的,那还是几年前的知名校友周学长呢。刚刚好几个学姐都向我打听你,老幺你要出名了!” “我去,”老二将床锤得咚咚响,“老幺你从实招来,你大一绩点到底有多逆天,你说!” 汪明脸上飞红,又高兴又被老二的质问弄得难为情,只好摸着头傻笑。 老大替他回应道:“老幺不说,是怕你听了要去跳白告湖。” 老二怒道:“靠,打倒学霸!” “老二,你做人不要那么目光短浅,”一回宿舍东西还没收拾就已经在电脑前开黑上分的老三淡定地开了口:“现在咱们的目标是弄死这个死学霸吗?咱们最重要的目标是赶紧讹这个拿了八千块巨额奖学金的死学霸请吃饭。” 老二一拍脑门,“哎对对对,下馆子下馆子!” 汪明红着脸连声应道:“请请请,拿了奖学金怎么能不请几位哥哥吃饭?” 虽然有些肉痛,但这八千块的奖学金再加上助学金,这一年的生活费和学费就都有着落了。更重要的是,得到这个荣誉,对汪明来说除了在物质上有极大意义,在精神上更有极大意义——于他而言,学习就是唯一的出路,也是他的那可怜的自尊心唯一能够获得片刻满足的途径了。 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的。而这个奖学金,仿佛就正是命运对他的某种肯定。 老大拍了拍他的头,说道:“那好,待会我陪你骑车去菜市场买菜,你今晚给咱们做饭。” 那时候汪明还没把头发烫卷,为了方便还剪得很短,摸起来扎人得很,一点儿也不柔软,也就老大爱摸了。 “啊?不下馆子啊?”老二不忿地嚷道,“老子还想着等下去海底捞把那八千块都败光呢!” “你少欺负他了,”老大瞪了老二一眼,“出去吃不干净又不一定好吃,还不如咱们偷偷开锅呢。” “那感情好,说实话,一想起老幺的手艺,我还真有点馋了。”老三猥琐地搓手手,“唉,这年头咱家老幺做的菜比我妈做的还好吃,干脆我娶你得了……哎我操草丛里有人!擦擦擦老幺你红颜祸水啊害爸爸送一血了!” 汪明人逢喜事精神爽,一边听他们开自己的玩笑,一边效率高效地把宿舍清扫了一通,很快便和老大一起骑车去菜市场了。 他们宿舍四个正长身体的大男生食量都很大,自己做饭显然比下馆子要省钱多了,汪明不知道老大跟老三是真的喜欢吃他烧的菜,还是故意为他省钱,感谢的话到了嘴里欲言又止。 还没等汪明支支吾吾说出话来,老大就先开口了:“等下记得去买些牛肉,用香菇炖着好吃。” 汪明说道:“你也喜欢吃牛肉啊?” 老大嗯了一声。 汪明就高兴起来,他自己也喜欢吃牛肉,但是牛肉贵,他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是绝对不会买来吃的,现在老大也爱吃,那倒是很有买牛肉的必要了。 “你平时也该多吃点肉,”老大又念叨他,“我知道你喜欢吃青菜,但现在咱们还在长身体,得多吃些高蛋白的肉类,听见了没有?对了,干脆你这学期跟着哥一起去打篮球吧,多锻炼锻炼。” “我不会打。”汪明有些窘迫,他的生活实在太忙,要学习,要打工赚钱,从小学到大学都没有怎么碰过篮球。 老大爽朗一笑:“没事,哥教你。你不知道,咱们校队的人都很想认识你,说你特别可爱,天天早上帮他们捡球。” 汪明撅了撅嘴,有些无奈:“到底是谁开创了把球扔到听雨亭的传统的?我每次在亭子里背着背着单词,就要替你们捡球……你们校队都坏死了。” 老大哈哈大笑起来:“是你太好玩,他们才想逗逗你。” 汪明跟他说说笑笑地买好了菜,心里暖洋洋的。上了大学以后,似乎是终于否极泰来,他收到了很多不期而至的善意。 他在孤儿院长大,吃了许多苦头才熬到考上大学的一天。刚上大学这一年里,因为要自理学费和生活费,汪明的课余时间几乎被兼职填满,平时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