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书迷正在阅读:[综英美] 哥谭的亚当斯家、[综英美] 她到底知不知道我是夜翼、[综英美] 今天也要和外星大狗狗贴贴、[综英美] 升职后我成了韦恩夫人、[综漫] 团扇不想成为咒术师、[剑三同人] 好久不见,庄主大人、[综漫] 执行官的异界就职指南、[综漫] 我欺骗了全世界、[柯南同人] 我成了柯学世界里琴酒养的狼崽、[红楼同人] 我在红楼搞基建
他看着自己被磨破的手心,一脸委屈,盯了一会后,伸出舌尖舔了舔伤口。 明熙:! 她红透了脸,后退了一大步惊骂道:“你在干嘛?!” 那人顿了顿,抬起眼,又很快垂下去,像是那些不爱同陌生人说话的小孩子一样,嘴唇嗫嚅半天,声如蚊呐:“唾液可止痛,对伤口愈合也……” “好了好了,”明熙一脸头疼地打断他,“我当然知道,但你在一个姑娘家面前做这些,是不是有点不妥啊。” “……不起,”他小声说,“我不知道,这是不可以的吗?” 明熙看着他,总觉得他就像未开智的孩子一般,叹了口气:“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只是跟明熙说了这么几句话,少年的脖颈就已经红透了:“我家在,柳湾巷巷尾。” 正拽着人袖子往前走的明熙听闻这熟悉的地址一顿,她跟季飞绍连着蹲守了几日都没见到人的地方,她不可思议的回身看去:“你是神医晋修的人?” 晋修歪了歪头:“你认识我?” 少年的眼睛像小鹿那样澄澈干净,明熙此前想过很多,为什么神医晋修总是销声匿迹,她以为是因为此人年老避世,不愿多管世间繁杂,但现在看来,只是单纯地害怕生人吧? 也正是因为这个特点,除了必要的出诊外,他总是躲在自己的小屋子里,不愿出门越不愿见人,世间良俗他大多都不懂,像孩童的内心一样透亮。 这就是她与晋修前世的相遇。 明熙是被说话声吵醒的,她睁开眼,望见怀生挡在自己身前,与对面的人说着什么。 “就算是神医要用药,也得等姑娘醒了再说,这些药材都不能随意乱动的。” 然后便是她熟悉的刘伯伯,也就是渔阳知府的声音。 “这是自然,晋神医也是听说昨日叶姑娘给贫苦平民送药的事迹,想着来看一看,一起探讨的,绝不会乱动叶姑娘的药方的。” 二人交谈间,一道微弱的少年音打断他们:“看来是我来晚了,这药方已经完成了。” 熟悉的细弱声调,青涩稚嫩的少年音,明熙猛地站起身,绕过怀生的身子,看见屋中站着的少年。 比记忆里还要年少许多,细白的手指拿着明熙昨夜最后写的药方在看,眼睫长的很,眼睛低垂时在白净的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他顺着声音望来,看见明熙时,漂亮的眼睛里有一瞬间的怔神。 晋修举起药方:“这个,是你写的?” “你,在哪找到的九丝白鹤草?” 明熙看见他,瞬间就像找到了主心骨,她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长松一口气:“先前渔阳义卖时,有拍卖这个,我就买了,但是不清楚药效,昨夜我也只是想试一试。” 晋修好像又愣住了,好半晌才点点头:“试对了,这场疫病是由变质的牛羊身上带的,居民们吃了肉,自然就传到了身上。先是高烧不断,关节酸痛,若是不及时降温处理,很快便能让人失了性命。” 他很少一口气说那么长的话,越到后面声音越小,明熙听不清,就凑到他身前去听,等到说完了抬眼一看,又将人闹了个大红脸。 晋修缓了缓,将用了一点的九丝白鹤草递给知府:“这么一根草,足够救渔阳的百姓的了,我还带了不少釉群青来,将药液煮好后倒进白粥里,分给城中百姓喝了吧。” 轰轰烈烈的疫病竟然就这么容易被解决,刘伯伯小心又兴奋地接过草药,脚步飞快地去了。 直到这时候,明熙才记起墙那边的慕箴,她赶忙跑到墙下喊着:“慕箴?慕箴,你还在吗?” 迟迟没有应答。 明熙心中微沉,也不顾怀生等人的阻拦,一把拉开了院门进去。 原先安置在院中的病人此刻面色都还算好,不过就是关节痛得他们神情扭曲。 而慕箴倚在一张榻旁,面色苍白,喘息不止。 “慕箴!” 明熙惊慌上前,触到他手的一瞬间,便被滚烫的温度激得心中狂跳。 发热,无力,高烧不断。 正是中疫病的征兆,见慕箴总是喘气,可见连老毛病也一起被牵扯了出来。 明熙手足无措,眼泪都快要掉下来,慕箴中了招,她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冷静镇定。 她仓促抬头,下意识望向了不远处望着这边的晋修,两眼通红,水光潋滟:“先生,他,他发病了,你快来看看!” 晋修望着一脸惊慌的明熙,像是想到了什么,眸色暗了暗。 又快步上前,快准狠地摸了慕箴的脉搏,沉思片刻,对怀生和自己的小厮吩咐:“扶他上床,我来施针。” 听到这话,明熙的心定了定,晋修的针法活死人药白骨,有他处理,慕箴一定会没事的。 对,会没事的。 明熙起身,脚步不稳地晃了晃,眼见就要摔倒。 晋修一把拉住了她,二人靠的极进,明熙甚至能嗅见他身上的草木香。 她抬眼,看见晋修透亮的双眼望着自己,他说:“别怕,明熙。” “我会救他的。” 第51章 记住 我会救他的, 别怕。 这不是明熙第一次听晋修对自己说这句话。 前世季飞绍与她在郴州,晋修避而不见,除了危在旦夕的病人求助, 其他时候都会像这样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