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文网 - 玄幻小说 - 入慕之宾在线阅读 - 入慕之宾 第200节

入慕之宾 第200节

    我说:“既然如此,就算戎王再操心这平朔城之势,他也不会派袁之孝来。”

    景璘露出讶色:“哦?”

    “袁之孝既是中原出身,又是重臣,与中原和谈,让他出面其实最是合适。”我说,“可戎王将他排除在外,可见对他其实并非十足信任。我记得就在前年,袁之孝曾派人到京城,要将父母妻子接去北戎,但未得逞。他既然有念想留在中原,只怕北戎王其实也并不会全然信赖他。”

    此言既出,骨力南笑了起来。

    “皇后果然是聪慧之人。”他拿着酒杯,浅啜一口,将灰色的眸子看着我,“如皇后所料,这两年,袁之孝处境并非十分如意。”

    “哦?”

    “戎王之所以将他重用,是因为在夺位之时,袁之孝立了大功。”骨力南道,“从时机择选到布兵排阵,戎王皆遵从袁之孝建言。夺位之后,亦是在袁之孝的谋略之下,戎王迅速安抚各部,坐稳了王位。这夺位之事,袁之孝可谓首功。但也正是因此,袁之孝一直受王庭众臣忌惮,多有排挤。戎王即便是清楚袁之孝的才能,谗言听多了,也对袁之孝有了疏离之意。当下,袁之孝在王庭之中,可谓进退维谷,左右为难。”

    景璘道:“既不能将袁之孝诱来,那么唯有修书一封,以字面相劝?”

    我想了想,仍是摇头。

    “戎王既然对他有了戒备,只怕他身边也少不得眼线。书信乃实证,若被人发觉,反倒坏了大事。”我说,“且据我所知,袁之孝乃严谨之人,并不轻信,是不会被区区书信说动的。”

    说罢,我看着骨力南:“不知王子回王庭可方便?”

    骨力南笑了笑:“有何不便?用你们中原人的话说,我一介闲散宗室,无依无靠,谁也管不得我。不过皇后如果想让我去说服袁之孝,那么可打消念头。袁之孝为了避嫌,从不私下见任何王族之人,自然也不会见我。”

    我说:“王子不必出面,带我去见他便是。”

    听得这话,骨力南和景璘皆是一愣。

    “不可。”景璘随即道,“北戎乃凶险之地,你不能去。”

    我看着他,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只问陛下一句话,陛下可想一雪前耻,让天下人都看看,你才是那真正的天子?”

    景璘目光不定,灼灼地逼视。

    少顷,他忽而看向骨力南,道:“今日议事到此为止,王子请回。”

    骨力南也看着他,从容地笑了笑,行了个礼:“遵命。”

    站起身之后,他那双琉璃般的灰眸瞥了我一眼,似有些意味深长。而后,他又行了个胡礼,告退而去。

    门关上,不待我说话,景璘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

    “你这疯子。”他冷冷道,“你可知,你方才说了什么?”

    第二百九十四章 密谈(下)

    “当然知道。”我说,“我既然答应过要帮陛下,就不会食言。当下之势,这就是我该做的。”

    景璘瞪着我:“那可是北戎!你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地界?那里的人可不会像宫里那样对你恭恭敬敬!”

    我说:“我不须别人对我恭敬。那个地方,陛下也去过,既然陛下可全身而退,我为何不可?陛下放心好了,此事,我既是陛下的帮手,定会办妥。”

    “谁说你是什么帮手!”

    “陛下说的。”我平静答道,“在陛下将我嫁给太上皇的时候。”

    景璘:“……”

    “朕要你帮的不是这个!”

    我正色道:“陛下大费周章,名为和谈,实为北伐,可曾想过,此事万一失败,于陛下而言是如何结局?陛下一心一意想证明自己才是那天子,便不可再重蹈覆辙,经历先帝那样的失利。否则,莫说京城的朝廷,便是整个天下都会弃陛下而去。此事,开弓便没有了回头箭,陛下若有迟疑,那么我劝陛下不如趁早放弃,收兵回京,将我和杜女史送回京城,我自有办法让这一切无风无浪。”

    他注视着我,定定的,神色紧绷。

    “你方才说,你是为了朕?”好一会,他忽而道。

    我说:“是也不是。我父亲的尸骨还在北戎。陛下找我来,也是为了这个,不是么?”

    景璘仍看着我,少顷,望向上方,深吸一口气。

    “正是。”他的唇角勾起,“你说得对。”

    ——

    去北戎的事,很快就定了下来。

    骨力南是个王子,身边本就有许多的随侍。且据来给我打扮的侍女说,他生性风流,每次回北戎,身边总会带着那么一两位美貌佳人。

    “不过她们与娘子比起来,是远远不及的。”那侍女一边将我的头发梳成北戎样式,一边恭维道,“妾还从来不曾见过娘子这么好看的。”

    这是个样貌正宗的北戎女子,汉话虽口音浓重,倒也熟稔。

    我在镜子里看了看她,好奇道:“王子从前带回来的美人,都是什么样的?也是中原的么?”

    “哪里的都有。”侍女道,“王子喜欢四方游荡,赏各地美景美物美人。”

    我了然,又问:“如此说来,王子的后宫,定是美人如云了?”

    “也不尽然。”侍女笑道,“北戎毕竟是苦寒之地,便是有锦衣玉食,也总有人是待不住的。王子待她们很是宽和,来去自如。就算要走,王子也从不亏待,每个人离开之时,带走的金银都足够她们一时吃用无忧。”

    我心想,这骨力南浮浪归浮浪,倒也是个大方的。

    一番穿戴之后,镜中的我,已经成了一个北戎女子的模样。

    没多久,景璘来了,身后跟着骨力南。

    摒退所有人之后,景璘的目光在我的装扮上扫了扫。他没有多言,只将一件白狐披风披在我的身上,给我戴上风帽。

    “当下正值隆冬,那边风雪颇大。”他看着我,“遇了事,机灵些。”

    在披风底下,一样东西被塞到了我的手中。

    我也看着他,颔首:“知道了。”

    他的手将披风捂了捂,而后,看向骨力南。

    “皇后的护卫,便交由王子。”他说,“朕会如约动手,盼一切顺利。”

    骨力南微笑:“皇帝陛下放心。”

    说罢,他行了个胡礼。

    黑夜之中,又刮起了风雪。北戎人的马车,比中原的要粗犷和高大许多,上面覆着厚厚的毛毡和皮子,能载货能载人,如同走动的毡房。夜色之中,如同一座座的小山。

    景璘亲自将我送到车上,又向骨力南叮嘱了几句,目送着我离开。

    我坐在马车里,摇摇晃晃之中,听到城门开启的声音,没多久,那关闭的闷响远远传来,被风雪声湮没。

    这马车很是严实,风雪没有透进来一点,但仍是寒冷。

    我裹着景璘给我的狐裘,从袖子里摸出他刚才给我塞的东西。

    那是一把精巧的匕首。

    即便漆黑一片,我也知道它是什么模样。因为它是当年景璘十五岁生辰的时候,我送给他的礼物。

    它出自名匠之手,有个雅称,叫柳叶刺。

    器如其名。

    它只有一根玉簪那么长,刃部细如柳叶,薄如纸张,却锋利无比,削铁如泥。

    景璘说,他当年随先帝出征的时候,因为兵败,曾深陷乱军之中。那时,他的左右护卫都倒了,他的剑也失了,就是靠着这柳叶刺,将一个来取他性命的敌兵捅死,然后藏在死尸堆里,企图蒙混过关。只是运气不好,他终究还是被人发现,最终与先帝一道被俘。

    不过就算是那时候,来搜他身上财物的人也没有发现他藏在靴子底下的柳叶刺。自那之后,他就觉得此物是护身神物,一直不离身。

    现在,他将它又还到了我手里。

    我将柳叶刺拿在手中,沉思着。不知多久,马车停了下来。

    未几,门被打开,寒风伴着亮光透入。

    一个人上了车来,火把光中,我看清了那张脸,愣了愣。

    杜婈也是一身北戎胡女打扮,坐了进来。

    “你怎在此?”我问。

    “这是我要问皇后的。”杜婈面色不善,“皇后竟打算瞒着我上路,意欲何为?”

    我不答话,冷冷看向站在车前的骨力南。

    去北戎的事,本在我计议之外。

    我并不打算带杜婈去。一来,她若是出了什么事,我难以交代;二来,这是我的事,牵扯她只会节外生枝。

    先前我对她又是安抚又是劝说,本意只想让她好好待在平朔城,不要意气用事惹来麻烦。此番去北戎,我也只想偷偷行事,反正杜婈一心想着找缬罗算账,将她支开很容易。

    没想到,这骨力南也是个有心思的,来这一手。

    什么盟友。我想,也不知景璘那边发现了没有。

    巨大毛皮毡帽下,骨力南的脸映着火光,高鼻深目愈发棱角分明。灰眸光亮,深浅不测。

    “王子这是何意。”我说。

    骨力南的唇角仍是带着那不羁的微笑,道:“我每次回王庭,身边的女人向来会不会少于两个。我看这位杜娘子合适,又是娘子的扈从,不若一道上路,与娘子也是有伴。”

    第二百九十五章 王子(上)

    骨力南没有多说话,就行礼走开了。

    车门被关上,马车又走了起来。

    即便伸手不见五指,我也会知道杜婈气呼呼的。

    “你不是应该在平朔城之中么?”我说,“怎会到了这里来?”

    “骨力南的人找到我,向我说了此事,我当机立断,打扮成北戎女子,藏在后面的马车里,这才顺利跟了出来。”杜婈说着,语气更加不善,“皇后口口声声说什么要带我建功立业,竟是要食言!”

    我也语气不善:“你口口声声叫我皇后,这便是你对皇后说话的口气?”

    杜婈沉默了一下,不情不愿:“妾不敢让皇后只身犯险,故跟随左右,望皇后不弃。”

    我心平气和下来,道:“我虽不打算带你去,但不曾食言。你重新整理的舆图,我已经交给了圣上,故而只要事成,你就算只是留在平朔城里,也是立下了大功。”

    “那叫什么立功!”杜婈旋即道,“我会骑马,也学过射箭,便是跟男子对战我也不怕!从前征战,我就一直跟随在上皇身边,可他从不许我出战,总让我留在帐中。如今换了皇后,皇后竟也是如此!你我同为女子,你可做的事,我也可做!”

    说罢,她伸手过来,似乎想抓我的手,摸了摸,却只扯住了我的披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