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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之向着包租婆的人生狂奔 第17节

    沈晓君点头:“行,那你明天就过来吧,顺便把家里的户口迁了,还有打听一下孩子上学的事,再有半个月就要开学了,小薇要上一年级,小悦看看能不能送幼儿园。”

    现在迁户口容易,只要有房就能迁,孩子的户口也随着父母走。

    一下子被吩咐了这么多的事,他能怎么办?只得认命的点头。

    当天晚上,洗完澡后,林哲又开始往沈晓君身上靠。

    沈晓君心里有气,不想叫他得逞,把儿子放中间,自己靠着墙壁,一点缝隙也不留,让他无处下手。

    林哲气了半夜,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急得眼睛都红了。

    等到下半夜,一旁的媳妇儿子睡得呼呼香,他灵机一动,小心翼翼的抱起儿子去了隔壁。

    张思敏觉浅,屋子里一有声响她就会醒,林哲来到床边黑乎乎的把她吓了一跳,“大半夜的不睡,你干啥?”

    林哲把儿子往床上一放,“知道你喜欢孩子,这不,给你送来好好亲香亲香。”

    张思敏:……你大爷的!

    沈晓君是被亲醒的,嘴被堵得喘不上气来,趴在身上的人对她又啃又咬,怎么都挣扎不开。

    身上的衣服被扒得只剩下里面穿的,她又踢又踹,手脚不停的扑腾,林哲也放聪明了,双脚给压得死死的,根本不给她施展的机会。

    沈晓君被这样亲来摸去的,哪里会没有感觉,没一会儿就喘得比林哲还重。

    好不容易空出了嘴,喘息着问:“孩子呢?”

    林哲一口咬下,嘟囔道:“妈那儿。”

    沈晓君想一掌拍死他!生怕没人知道他想干啥是吧?!

    林哲又亲了上来,咬住她的嘴不松口,手往下伸,“好媳妇,赶紧的,忍不住了。”

    沈晓君软软的哼了一声,麻蛋!她也忍不住了!

    算了,不忍了,自己也爽的事儿,干嘛要憋着,惩罚林哲的同时,自己也跟着受罪!

    一夜过后,其结果就是,沈晓君第二天差点儿起不来床。

    扶着腰好不容易下了地,就想,还是年轻的身体……好!

    沈晓君还没醒的时候,林哲就已经出发出了市里,两个女儿起来后,一边玩着昨天刚买的洋娃娃,一边守着摇篮看着弟弟,不打扰妈妈睡觉。

    见她起了,张思敏道:“尧尧喂过一到奶粉,你等会儿再喂一次。”

    沈晓君很尴尬,不敢看她的脸,就算没看她都知道,自己婆婆肯定在笑,都怪林哲这二货!

    当天晚上林哲又回了,沈晓君没给他好脸色,“不是说了让你在市里待着吗?怎么又往回跑?”

    林哲眉头一挑:“我也不想跑啊!这不是为了找乡上盖迁户口的章吗,那边开了接收证明了。”

    怕她不信,还把证明给她看。

    沈晓君瘪瘪嘴,拿过来扫了两眼,递给他做饭去了。

    饭后,天色一暗,林哲就打发着孩子们早早睡觉,而他自己拉着沈晓君……也睡得很早。

    第二天下午,林哲又回来了,沈晓君就哼哼,“这次又是因为什么,屋子弄好了?”

    这两天都在跑户口的事儿,能弄好就怪了!

    林哲眨了眨眼:“我今天去看学校了,还专门找人家校领导问了问,这不回来和你商量商量孩子上学的事儿。”

    沈晓君深吸一口气,“你不知道等两啊!”

    林哲无辜极了:“我不是怕你着急吗?”

    得,还成她的问题了。

    这天晚上,当林哲再次凑上来的时候,沈晓君一脚踢过去:“……滚!”

    因为舒服了两天而放下警惕心的林哲懵了,好好的咋又生气了?

    沈晓君:肉吃多了也腻!

    第23章 搬家(二合一)

    等沈晓君再次进城,小院已经归置整齐,等家具一到,就可以搬家。

    沈晓君仔仔细细的转了一圈,满意的点了点头,屋子里墙壁刷得粉白,木质的窗台立柱房门等还刷了一遍清漆,后院的厕所干净整洁,院子里弄得平平整整,就连屋顶不怎么整齐的瓦都重新规整了一遍。

    要是让沈晓君自己请人来干,不一定能打理的这么好。

    “等咱们搬过来,得单独请周伟吃个饭,这两天都是他帮忙。”

    沈晓君点头:“可以,待会儿去问问家具什么时候能进场,咱们找个日子尽快搬。”

    等一搬完家,差不多就快开学了。

    不止得请人家周伟吃了饭,还得请一请两边家人。

    八月二十四,宜搬家。

    一大早,林哲就找了一辆三轮车进村拉家具行李,当然靠着三轮拉进城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等把这些东西拉到马路上后,再由小货车往城里拉。

    多这么一道工序也是因为村里的路太窄,有的地方又爬坡上坎的,四个轮子的车子进不来的缘故。

    家里的大衣柜是沈晓君的嫁妆,这个肯定是要拉走的,家里的电视机,放粮食的一大一小两个柜子也得要,还有粮食,家里的锅碗瓢盆儿,只要看得上的,都被装上了车。

    家里的床留着,过年过节的回来一趟也有睡觉的地方。

    林绪和孙慧两口子过来帮忙,邻居们见着也来搭把手。

    三轮车来来回回的跑了几趟,才把打包好的行李拉干净。

    “都说林哲这人从小就混,长大了是个蹲监狱的命,家里有闺女的都不敢嫁给他,瞧见没,人家进城了,在城里买房了!”

    这一趟趟的往外拉东西,惹得不少人驻足观看,不是坐在门槛闲聊,就是杵着锄头立在路边,嘴里议论纷纷。

    “可不是吗,当初沈晓君嫁过来的时候,没少人说她被糊了眼,林家那个时候多穷啊!就这几间房,还是孩子们大了慢慢起的,她家可是镇上的……现在想想,人家还是有眼光,一下子成城里人了。”

    “……听说户口都迁走了。”

    张思敏忙得脚不沾地,帮着收这儿收哪儿的,好不容易歇歇,隔壁的蒋大妈跑过来拉呱:“你现在享福了,我要是你,就啥也不干,跟着儿子进城当老封君去,人家城里的老太太过得可潇洒,天天去公园跳舞。”

    张思敏一向烦她,前些年说她儿子多,家里穷娶不上媳妇,一屋子的人都要当光棍儿,后面她的儿子都娶得不错,林哲还去了个镇上的媳妇,她又来说林哲娶了个千金大小姐,他们这样的家庭拿捏不住,她这个当婆婆的要受罪。

    一天天的,啥话都让她说了,逼逼叨叨,听着就烦。

    张思敏这人一向与人为善,就算是心里烦她,也还是笑着说:“我又不是不能动,当什么老封君,要是有那心,前两年就跟我大儿过去了,哪里还等到现在。我在人呐,劳碌命,只要是自己能动,能种自己那两口吃食,就不给孩子们添负担。和你呀!不能比!没你命好。”

    谁不知道蒋大妈两口子从儿子们结婚后,就开始向孩子们要孝敬,一年多少米,多少钱,几件衣裳都是规定好的,就连嫁出去的女儿都没放过。

    她和她男人那时才多少岁数?不到五十!

    村里谁不说他们心里没子孙,年轻人成家立业的哪儿有那么简单。

    蒋大妈就瘪嘴,觉得张思敏这人就是个傻子!有福不会享!

    幸好当年没同意自己儿子娶她家的姑娘,要是娶了,得生一窝小傻子!

    张思敏也想,幸好当年没让自己闺女嫁她家去,要不然得受半辈子的罪!

    等东西搬完,张思敏把门一锁,一家人跟着车进城去了,还得帮着归置。

    小货车突突的开进了小巷,停在门口,有邻居探出头来看,善意的笑着打了招呼。

    沈晓君把怀里的儿子递给张思敏,招呼着大家把东西一样样的往屋里搬。

    “……衣柜放进门左边的那间屋。”

    “……这是厨房的,别往里面搬了,厨房门在这边。”

    “二嫂,衣服先放着,晚点儿我慢慢收拾。”

    这一规整,眼看着就到了中午,也没在家里开火,在附近找了个小馆子炒了三四了菜吃了一顿。

    吃完后,又回去忙,一直到下午四点,才算稍微布置妥当。

    剩下的零碎东西,等他们自己慢慢收拾。

    第二天要请客吃饭,张思敏两口子就没回去,林绪和孙慧倒是走了,说好明天再带着家里的孩子一起过来。

    翌日,天才麻麻亮,沈晓君就指挥林哲起床去买菜,林哲打着哈欠不情不愿的下床。

    “声音小点,别把孩子吵醒了。”沈晓君躺在床上,轻轻拍了拍身旁动了动的儿子。

    林哲认命的放低了声音,小心翼翼的往门口走。

    不认命不行啊,一点儿不顺她心意,她就炸毛!碰都不给碰一下!

    沈晓君又道:“桌子上有张纸条,上面写了要买的东西,你照着买就是了。”

    路过窗户下的书桌,林哲拿起桌面上的纸条和五十块钱。

    这几天买家具材料等都是林哲掏的钱,从他回来沈晓君就知道他包里揣了多少钱,自然也知道他身上没什么钱了,这才放了五十块菜钱出来。

    张思敏起得比林哲还要早,见他打开客厅里的灯,便从最里面的那间屋子里走了出来,“是不是去买菜?我和你一起去。”

    林哲:“我一个人去就成了,你再睡会儿呗。”

    张思敏摆了摆手:“年纪大了觉少,睡不着,正好出门走走。”

    话音刚落,里面的屋子传出咳嗽声,林成财也醒了,慢悠悠的走了出来,“我也出去走走。”

    沈晓君听着他们一起出了门,又在床上躺了好一会才起身。

    先去了厨房熬了一锅粥,家里的泡菜坛子也搬过来了,切了根萝卜,用炸好的辣椒油拌了拌,酸酸辣辣很下饭。

    本想着煎几张鸡蛋饼的,正往外拿鸡蛋呢,听到巷子里有人叫卖包子馒头。

    赶紧开门出去一看,一位大概四十来岁的大姐正推着自行车往巷子里走,自行车的后座捆着一个泡沫箱。

    见到沈晓君开门出来,大姐一下子笑了起来:“大妹子,要包子馒头不?今早新做的,正宗的北方大馒头,好吃着呢。”

    大姐操着一口外地口音,馒头正不正宗不知道,反正人挺正宗的。

    掀开泡沫盖子,热气儿就往外冒。

    馒头看着挺瓷实,拳头大小一个,一个一毛,还有红糖馅做的包子,菜馅肉馅的都有。

    糖包子和菜包子都是一毛五,肉包子两毛。

    沈晓君和孩子们都不怎么喜欢吃馒头,便只买了两个,包子一样的捡了几个,花了三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