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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娘子(种田文) 第82节

    何慧芳这一个多月时间光忙着照顾安宁,都快忘了秋娟这码字事,急忙和大家一起跑到衙门口去看。

    告示上白纸黑字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有认字的在帮着念,何慧芳大概听明白了。

    原来啊,李元出事的那天中午,李母在田里捡了只半死不活的母鸡,她呢心疼小儿子,拿回来杀了炒好给李元做下酒菜,谁知那鸡吃了鼠药,肉里有剧毒,等秋娟从镇上回来,正好撞见李元毒发。

    吃剩的鸡肉,拔掉的鸡毛都由仵作验出了鼠药的毒性,由此可证明秋娟确实无辜。

    “唉,竟然是这样,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毁了。”

    众人都忍不住感叹,一位妇人可惜的说,“这路边捡的死物怎么能随便吃,哎呦,贪小便宜,搭上了儿子的一条性命。”

    “是啊,这下只怕毁的肠子都青了”

    ……

    李母确实后悔,可她悔的不是自己捡了蔫鸡回来煮给李元吃,而是咒骂秋娟是瘟神,就是娶了她,家里一天安宁日子都没有。

    秋娟就算没有下毒,也该为她儿子抵命!

    衙门口贴告示的时候,这桩案子的详细情况已经禀到了县里,魏大人亲自批了,秋娟才正式从大牢中放出来。回李家,她不敢,回娘家,李元的家人天天来砸东西,砍他们的庄稼。

    刘春华整日愁眉苦脸,哭天抢地的说,“这日子没法过了。”

    李游听了下面人的禀报,蹙眉思索,王秋娟这样回不了婆家,娘家也不敢收留的弱女子,被李家人逼紧了,或许会发生投井自尽等惨案,他身为桃花镇的官,理应护一方百姓。

    恰好县里的慈幼局正缺帮工,薪资虽低廉,但能给王秋娟一条活路,又能避开李家人的骚扰,便差人问秋娟可愿意去。

    “我愿意。”秋娟脸色蜡黄,干脆的说道。

    她的儿子是李家孙辈唯一的男丁,李家无论如何不会让她带走,而娘家人她也早看清楚了,根本不在意她的死活,留在这,只会是死路一条。

    秋娟收拾了东西,连夜和衙差走了。

    “大人,您要为民妇做主啊,那王秋娟就是害我儿的凶手……”

    秋娟不见了,李家人问不出秋娟的下落,更加笃信秋娟是做贼心虚,偷偷潜逃了,改成来衙门口闹,衙差岂容他们放肆,架着胳膊把人拉开。

    “再来胡搅蛮缠,小心挨板子。”

    李母闹够了,坐在树下恹恹的直喘气,这时走来几个穿短衣的男人,把李母吓了一跳。

    “老人家,你走大运了,咱们老板可怜你,要帮你一把。“

    “你儿子死的冤,李大人断案断得偏,想讨回公道,我们老板给你指一条明路。”

    李母的眼睛亮了,咽了下口水,“什么路?”

    “去州府鸣冤,重审此案,状纸,路费,咱们老板都给你准备好了。”

    说完那几个人丢下东西,又和李母说了许久,他们越说,李母越觉得李大人在包庇秋娟,他儿子是冤死的,说不定自己捡回来那只鸡根本没毒,全是他们胡编乱造,对,她要去州府,要找更大的官来查这个案子!

    “对对,谢谢你们老板,他真是天大的善人。”李母抹了一把眼泪,拿起东西忙不迭的回去了,她要马上去州府,一定为儿子讨回公道。

    周海慢悠悠的从巷子里走出来,望着李母的背影勾起邪笑,“等着瞧好戏吧。”

    而李母做梦都不会想到,令她心怀感激,连声道谢的“善人”,正是当初因为香凝揍他们宜春楼老板。

    ……

    小石榴能吃能睡,满月后变的白白胖胖,格外惹人喜欢,身子软的像块嫩豆腐,眼睛漆黑如墨,清澈的像鹿眼,胡雪琴送了孩子一块小银锁,上面坠着三个小银铃,摇起来叮铃叮铃的响。

    “咦,好听吗?喜不喜欢呀?”胡雪琴可喜欢小石榴了,拿红绳串起银锁挂在孩子身上,一边抱他一边说话。

    安宁目光慈爱的望着小石榴,孩子健康平安的长大,是她最欣慰的事,她自己一出生就体弱,幸好小石榴没像她,才一个月就能看出来是个健壮的娃。

    晚上也好带,不像寻常孩子似的爱哭闹。

    “胡姑娘,这银锁太贵重了。”

    胡雪琴抱着小石榴爱不释手,这小娃娃长得真精致,长大以后定是个帅小子,不知要迷惑多少小姑娘的芳心,她一边逗孩子一边说,“无妨,值不了多少钱,给咱们小石榴,我愿意。”

    今日是孩子的满月酒,就在家里办,请的都是街坊邻居和朋友,大概三四桌席,百日宴则回沈家村办。

    “胡姑娘,今日李大人也来吃席。”

    安宁笑着道。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见过一次刚出生的婴儿,惊呆了,就真挺丑

    不过没多久就长开啦

    晚点二更

    第103章

    “嗯。”胡雪琴抱着小石榴靠着床沿坐下, 面上有几分羞怯,莹白的脸埋在立领里,一改平日爽利, 完全一副小女儿家的样子。

    很快太阳落了山,沈家后院点起了一串串大红灯笼, 在家吃是图个亲近和热闹, 但四桌席全靠自家置太劳神, 何慧芳纵然舍不得钱,也依了安宁和沈泽秋,从凤仙楼订了菜肴酒水, 天一洒黑, 酒楼的伙计就将酒菜送到了。

    主桌是自家人还有李游及胡掌柜一家, 剩下一桌是家里的帮工,其他两桌都是一条街上的邻居。

    “恭喜沈掌柜, 喜得麟儿。”

    “恭喜弄璋之喜!”

    在一片贺喜声中,人到齐了, 小石榴收到了一大摞礼金, 何慧芳摸着厚厚的红包, 心里头喜滋滋的, 悄声说, “这钱得帮小石榴攒着, 以后给他娶媳妇儿花。”

    安宁忍俊不禁,抿了口米汤, 压低声音对何慧芳道,“娘,莫忘了今日还有正经事。”

    “我记得,你放心。”何慧芳摸了摸手上的镀银铜镯子, 祥装无意的看了李游几眼,“李大人,喝好,吃好哇。”

    李游微微颔首,勾唇轻笑,端的一派儒雅清隽。

    凤仙楼有一道招牌菜,叫做酥炸冰梅鸭,先用葱姜腌制过,裹上淀粉炸得外焦里嫩,再用冰糖、梅子、酱油调制出浓香爽口的酱汁,均匀的裹在炸好的鸭块上,吃起来格外的酸甜爽口,甜而不腻,摆盘时撒上些白芝麻,和细丝状的碧绿小葱,养眼又好吃。

    胡雪琴鼓起勇气,仰起脸对李游笑着道,“李大人尝一尝这道菜,是咱们清源的本地菜,凤仙楼做的最地道。”

    “哦?我尝尝。”

    李游今日穿的是月白色的便服,胡雪琴觉得,他在红烛皓月的映衬下极文雅。

    “滋味不错。”李游尝了一块冰梅鸭说道。

    胡雪琴唇边啜着笑,“这酥炸冰梅鸭说起来,还有典故,相传从前有位皇帝,微服私访路过清源县,尝到了这道菜……”

    看着他们俩相谈甚欢,安宁和何慧芳对视一眼,都觉得有谱,至于杨小姐戴的那支簪子,或许只是巧合吧。

    席散了,客人逐渐散去,李游喝得微醺,正向沈家人告辞,何慧芳笑盈盈的提着盏灯笼过来。

    “李大人,我送送你。”

    李游忙推辞,“不必了,我的侍从就在路口等我。”

    “别客气,李大人,老婆子我有话和你说呢。”何慧芳不管那么多,她是个粗人,不会那些个弯弯绕绕,今晚上索性直说了,若碰了钉子,改日就说喝多了,胡说哩。

    走到铺子门口,街面上已经鲜有行人,何慧芳说送送他,脚下步子却定住了,笑眯眯的问,“李大人功名已成,为人又这般正直,没想过成个家吗?”

    李游伸手扶着门板稳了稳身子,何慧芳一开口他就懂了,刚来到桃花镇的时候,有好几个媒人抢要给他相亲,可后来不知怎的,他变得无人问津。

    唉,许是他不懂风情,遭人嫌了吧。

    “沈老太太,我是缘分未到。”李游道。

    何慧芳眉一蹙,挺直腰背,“要是李大人不嫌,我帮你留意着,缘分说不定就到了。”

    见李游没说话,何慧芳又道,”李大人将来是要做大事的,家里那位必要贤惠,能上得了厅堂,下的了厨房才好,我倒是想到了一人,聪明,爽利,模样也好,李大人想见见吗?“

    李游蹙起了眉。

    何慧芳往铺子外瞄了眼,压低声音道,“我直说了,就是胡姑娘,李大人喜欢吗?”

    蓦的,李游的手指抖了抖,胡姑娘是位性情中人,几次相见,都聊得很好。

    “沈……”

    “哟——”

    李游和何慧芳同时开了口,何慧芳指了指门外,“巧了,胡姑娘还没走呢,这黑灯瞎火的,李大人可以送她一程。”

    李游回身一顾,胡雪琴就站在不远处,夜风卷起她的裙角翩翩飞舞,长发飘飘,正等着他。

    “给。”何慧芳把手中的灯笼往前一递。

    “——多谢。”李游没有犹豫,接过灯笼向胡雪琴走去。

    二人并排走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天空中繁星点点,照耀着人间男女的悲喜。

    李游一手背在腰后,一手提灯,“胡姑娘小心脚下。”

    “嗯。”胡雪琴笑着应道。

    “明日立冬,我家里包饺子,李大人爱吃什么馅的,我做些送到衙门去,也尝尝味,应个景。”胡雪琴侧脸看着李游说,星辉洒在她的脸庞上,有种恬静的美。

    胡雪琴很害怕李游会拒绝,忐忑的攥紧了手指,然后听见李游说。

    “白菜猪肉,韭黄,芹菜牛肉……”

    “李大人胃口这么好?”

    “哈哈,民以食为天嘛。”

    这一刻胡雪琴的心安了,李游身上也有了丝丝烟火气,不再是安宁说的住在月亮上的人。

    ……

    “啪。”杨家府邸中,杨筱玥正准备睡下,最近一直戴着的琉璃玉珠簪子被她不小心碰到地上,簪子齐根断了。

    “唉,真可惜。”杨筱玥撅起嘴,心里闷闷的不开心。

    春杏走来把碎簪子用帕子包好,仰脸问道,“小姐,你这么喜欢,要不我找银匠用银丝把它补起来?”

    “算了,一支琉璃簪罢了,赏你处置吧。”杨筱玥拿起木梳对镜子梳发,边梳边问,“这簪子是母亲给我买的吧?改日我问问,再去买一只。”

    春杏蹙眉想了想,“好像不是,是上回茶会,哪家小姐送的,好像是林小姐。”

    她也记不得了。

    “不想了,睡吧。”杨筱玥叫.春杏熄了灯。

    原来那日李游买了簪子,觉得直接送上门去不妥,毕竟簪子首饰是女儿家的贴身物,他一个外男,需要避嫌,就差侍从孙七送去。

    孙七是个机灵的,为了他家大人和杨筱玥的“清誉”,又转手托人,等簪子送到杨宅,早就安上了他人的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