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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六)

    (十六)

    能让这秦淮河上各楼馆中,往日里绞尽脑汁争奇斗艳针锋相对的花魁娘子齐聚一处,还其乐融融,实在是种本事。

    这个斟酒,那个捏肩。

    这个抚琴,那个跳舞。

    争先恐后,却又诡异和谐地在阿月面前展现魅力。

    此等盛况,在秦淮河上空前绝后。

    李白伸手轻轻搀着微微踉跄的荪歌,走出房间,凭栏而望。

    夜风轻柔,带着浅浅的水汽扑面而来。

    秦淮河上舟船绵延,烛火摇曳,画舫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李白很是自然的伸手轻轻揉着荪歌的鬓角,指尖凉意沁人。

    荪歌懒洋洋的趴在栏杆上,心中感慨,这金陵秦淮河当真是一处奢华甜腻的温柔乡啊。

    “阿兄是要离开金陵了吗?”

    荪歌的手托着下巴,歪头轻声问道。

    金陵,她与李白已经待了近半年了。

    这半年来,李白广交文人墨客,才名喧嚣之上。

    对于李白这种天生要在漂泊中发现美的谪仙人来说,过于缱绻的金陵城已经呆的太久了。

    他,一直想要远方,向往未知的一切。

    李白热爱的是所有的秀丽山川美景,而非拘泥于一城一地。

    一篇诗,一斗酒,一曲长歌,一剑天涯才是李白。

    “阿月,阿兄想前往扬州城。”

    李白没有否认,声音格外轻,在这歌舞声不绝于耳的秦淮河,就仿如一阵不经意吹过的风。

    荪歌眯眼,暖暖的笑着,朱唇皓齿“我知道啊。”

    “这世上,最知阿兄者,唯我也。”

    荪歌指着自己,一脸的骄傲。

    扬州城啊,那是李白第一次感受到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地方。

    当然,体味的人情冷暖的前提是李白在扬州城体会过极致的自由和散漫。

    散金三十万,往日的酒肉朋友避之唯恐不及,初尝喧嚣后的落寞。

    好像,也就是从扬州城后,李白真正年少不识愁滋味的岁月便一去不复返了。

    “师兄,顺心而为。”

    “无论如何,阿月都在。”

    孙河巧笑言兮,用头蹭了蹭李白的手心,一如儿时。

    她做这么多,不就是为了让李白更惬意吗?

    “阿月,你……”

    “罢了,阿月,阿兄在扬州城等你。”

    那句你要不要随阿兄一同前往,李白终究没有说出口。

    李白心知,这金陵城,还有阿月未完之事。

    他也能感觉出来,他在,阿月时常束手束脚。

    若他只身离开,东游扬州,他的阿月是不是能够更加尽兴,能更快的实现目标。

    半年前,阿月在金陵城外那句霸气自信的话。

    这金陵城,阿月要了。

    “阿月,明日我就要启程前往杭州了,好好保重。”

    “莫忘了,阿兄等你。”

    荪歌眨眨眼,一瞬间有些愣神。

    她觉得李白的双眸,比这潋滟的湖水都更加动人,更加璀璨。

    “阿兄,我会的。”荪歌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李白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花魁娘子的歌喉,舞姿,似是都无法再牵绕荪歌的心神。

    荪歌默默坐于窗前,等待着天大亮。

    这是自当年她陪同李白一起前往戴天山大明寺学艺后,首次分离。

    也许是太习惯了,她竟有些不适应。

    天蒙蒙亮……

    天大亮……

    日上三竿……

    金陵城的才子墨客,得知李白即将离开金陵赴扬州时,前赴后继于酒肆相送。

    李白似是仙人神来之笔的才气,便是最大的资本。

    别离种种,尽在酒中。

    小舟上,李白站立在舟头,看着依旧站在岸边相送的金陵子弟,略一敛眉,脱口而出,朗声道

    “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

    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这是李太白的《金陵酒肆留别》。

    小舟渐行渐远,驶出金陵地界,朝着秀气儒雅的扬州城前行。

    人群后,荪歌笑的肆意而又欣慰。

    无论她这个外来者如何煽动蝴蝶翅膀,李白的才情依旧。

    送走了李白,荪歌的商业版图有条不紊的铺开,面膏经由秦淮河上有倾城之色的清倌娘子们之口,为整个金陵城追捧。

    毕竟,秦楼楚馆的客人,上至达官贵人,下至三教九流,近有金陵子弟,远有来往商人。

    口口相传,自然是最佳的广告。

    由金陵城这座巨大的温柔乡,向外辐射,她的明月妆造也渐渐露出了峥嵘之色。

    明月公子之名,越发让人心生好奇。

    坊间传闻,明月公子是江湖侠客年轻一辈第一人。

    亦有传闻,明月公子是失传已久的酒圣传人。

    更有传闻说,明月公子乃是惜花公子,最是怜香惜玉,红颜知己遍布天下。

    对这些坊间传闻,荪歌一笑置之。

    这些传闻,最起码还算写实。

    总比那些传闻她三头六臂,凶神恶煞,对阵切磋靠爆衣征服对手要强的多吧?

    这么丧心病狂重口味的谣言,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

    如果她打一架,衣服碎一次,李白能给她焊一身盔甲……

    “裴渊,你就一直打算在这明月酒肆一边当账房先生,一边看家护院了?”

    荪歌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瞥了眼煞有其事打着算盘看着账本的裴渊,痞里痞气开口。

    好歹是河东裴氏,百年氏族,钟鸣鼎食之家,她一直奴役着,怪不好意思的。

    好吧,她主要是怕河东裴氏翻旧账。

    裴渊头也不抬“不是你说分号开进长安城,我才能走吗?”

    “家中长辈也传信给我,男儿当重信,一言既出,自然遵守约定。”

    荪歌挑挑眉,世家传承数百年,经久不衰,自是有其道理的。

    “那要是七老八十还没开到长安城呢?”

    裴渊停下手中的动作,皱着眉头,一脸嫌弃“能不能活七老八十还得另说呢。”

    “没听说过人活七十古来稀吗?”

    “再说了,我可不觉得不是能够按耐多年的人。”

    “这天下风云,总得有你一份。”

    “最最重要的是,我叔父言,李氏明月非池中之物,权当历练。”

    “要不然你真以为族中那些老狐狸能如此容忍我在外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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