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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原始时代 第17节

    这名字听起来就不同凡响,清新脱俗,而且太合乎它本身的性格了。

    睡着的小家伙还不知道自己被安上了这么一个古怪名字,它正靠在公良肚子上睡得喷香呢。

    第三十三章 古怪兽骨

    休息一会儿,公良就把睡着的圆滚滚放到床上,开始整理自己此次狩猎的收获。

    抱出扔在角落的藤筐,将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摆在桌上。

    熊掌、凶蟒胆、赤罴掌、赤罴胆、大鸮虎纹爪,还有蜂巢,另外厨房还有一大堆处理凶兽内脏时取下来的凶兽心,算是意外收获。

    看着摆满一桌的东西,公良拿起一小块蜂巢,轻轻一掰,就看到里面一孔孔金黄的蜂蜜。

    他忍不住伸出舔了一口,蜜甜蜜甜,是他前世在老家吃过的野蜂蜜的味道。恍惚间,他好像置身于一望无边的大草原。草原上绿意盎然,有五彩缤纷的鲜花争奇斗艳,他轻轻呼吸,心肺间都是大自然芬芳的空气;再舔一口,感觉又再不同,他仿佛来到一片森林,林中各种各样的小鸟尽情的展示着美妙的歌喉,一群群蜂儿在林中飞舞,不停的来回采蜜。

    第一次,他感觉蜂蜜竟是如此的神气,如此的美妙,如此的甜蜜。

    他,忍不住又舔了一口。

    忽然感觉舌头上毛毛的,睁开眼,发现原本躺在床上睡觉的圆滚滚竟然不知什么时候爬到自己身上,还伸出一只毛乎乎的爪子出来抓他手上的蜂蜜。而他刚才感觉舔到的毛乎乎的东西就是圆滚滚手上黑白相间的长毛。

    “呸呸呸”

    公良把嘴里的毛味道呸去,转头怒瞪圆滚滚。

    原本伸手要偷蜂蜜的圆滚滚被瞪得心虚,连忙从他腿上下去。不过它也没继续睡,而是在公良脚边嗷嗷嗷嗷叫着。不用听,公良也知道小家伙是馋蜂蜜了。他懒得理它,继续舔着蜂蜜。

    一边叫,一边偷偷观察公良的圆滚滚,看到他不理自己,就更加大声的叫了起来。

    公良被它叫得不耐烦,就掰了一小块仍在圆滚滚吃饭的石碗里。小家伙顿时屁颠屁颠的跑过去舔了起来,不叫了。

    吃一小块蜂巢过了嘴瘾,公良就把剩下蜂巢给收进一个石罐里,打算存着以后慢慢吃。

    藏好石罐,他就接着看自己这次狩猎的最后一个收获,巨骨。他一直以为,三色稻吸收凶兽血而成熟,那被三色稻扎根的巨骨自然也不同凡响。这是稍微用肚脐眼想想都知道的道理。

    夜色渐深,公良举着专门请野罕打造的铁油灯来到巨骨旁边。

    在林中来不及处理,巨骨身上还沾满了泥土,他就去取来一些水,又拿了一块无用兽皮擦了起来。

    不一会儿,泥土尽去,露出莹莹骨身。

    说也奇怪,一般骨头埋在地下久了,要不就腐朽,要不就变得颜色暗淡,绝没有骨头像眼前巨骨一般,不仅骨身坚硬,还如凝脂白玉般莹亮。仔细看,巨骨质地细腻滋润,晶莹洁白而无瑕。只是这白又不是纯白,而是带有油脂光泽的白,在白色中又透出一股经历了弥久岁月的微微黄色。将水轻轻滴在上面,竟然从旁边悄悄滑落。

    不只如此,他拿着油灯凑近仔细观察了下,发现巨骨里面竟然隐藏着一些纹路。

    这些纹路,手摸上去并没有感觉,只有当灯火仔细照时才能看到,但又看不出那到底是什么。

    公良研究了一会儿,也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放弃,吹灯,睡觉。

    翌日一早,焱部人起来就看到奇怪的一幕,只见公良扛着一根三米左右的巨大圆木绕着部落所住的巨石奔跑,跑的途中还不时做着蛙跳,看起来傻乎乎的。这顿时引起了部落中一干小屁孩的注意,早饭也没吃,就都趴在门口看他跑步。

    有的还跟在后面追了上去,比较熟的还不顾他一头大汗、气喘咻咻,问道:“阿良,你扛着那根破木头干什么?”

    “跑步。”公良简单的回道。

    “跑步干什么?”

    “锻炼体力、速度,这样就可以在林中追到猎物。”公良说完,就不再理这些小孩,继续往前跑。

    一百米、两百米、三百米...一千米,一圈、两圈、三圈...十圈...

    开始的时候还有小孩感兴趣跟上去,只是跟了一会儿感觉无趣就都跑掉了。再过一会儿,大家看公良只是扛着圆木在部落傻傻的转圈就没了兴趣,转而去做自己的事情。小石兄弟也起来了,看到公良扛着圆木跑也没过去,只是抱着两个大石碗一边吃,一边看。

    圆滚滚还小,很粘公良。

    所以,他跑的时候,它也扭着它的小肥臀一起跑。不过终究比较小,力气不大,跑了一会儿就趴在一旁喘气休息,等休息够后又跟着跑,如此反复。

    “小玉玉,你看阿良的小兽是不是好傻?”玉罕站在家门口看跑步的公良和圆滚滚,对身边的小玉玉问道。

    小玉玉吼了一声回应,也不知在说什么。

    扛着粗大圆木跑了十几圈,感觉全身力气耗尽,没法再折腾的时候,公良才停下休息。

    他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到屋里,挣扎着去厨房盛了一大碗,早上放在灶上炖煮的凶兽心和凶兽肉杂碎,给累得直喘气的圆滚滚。再自己盛了一大碗吃了起来。一连八大碗凶兽杂碎入肚,公良才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现在,他什么都不想做,只想靠在椅子上好好的休息一下。

    闭眼眯着,不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小石去训练,小小石没跟去,来到公良屋里看到他在睡觉,就走了。玉罕也带着小玉玉过来一趟,看到他在睡觉,也转身离去。

    睡了不知多久,公良再醒来时,身体的疲累已经一扫而空。

    稍微运动一下,他就去厨房把剩下的凶兽心脏与兽肉杂碎盛出来,再放一堆骨头下去熬煮。接着,他又去挖了两罐以前埋下的山薯酒,分别将赤罴胆和凶蟒胆刺破放进去泡,然后又重新封罐埋了起来,想等过阵子再挖出来喝。

    他又去外面挖了一些火山泥,将这些泥土和水和匀搓到起胶,将老瞎子熊掌包裹在泥土中,放在灶间的炭火中培烤。

    做完这些,他就往外走去,来到种三色稻的地里。

    或许是他种植得法的原因,来到地里,公良就看到刚刚种下去没几天的三色稻稻头已经有了一点生机,那些播种下去的三色稻种也开始从肥沃的黑土地中冒出青青的嫩芽。

    看来自己种的三色稻成功了,公良心中欣喜,但也不敢大意,毕竟这只是开头第一步,最重要的还是后头。

    他蹲下身去捏了捏泥土,看到土壤还算湿润,就没有浇水。

    其实他也不知道到底是要浇水还是浇凶兽血,不过他没有那么多凶兽血,只能拿水浇了。

    看了看周围,发现种植三色稻的地方虽然比较偏僻,但也有人过来。为了避免三色稻被破坏,他就被去砍了一些木头把稻田围起来。就算如此,他心中还是担心,就去找二首领,请他找个人帮忙看着三色稻田。

    二首领已经得到巫的叮嘱,听到他的话不敢马虎,连忙派人去守稻田。

    忙完这些,已经中午,公良就走了回去。

    第三十四章 老瞎子熊掌

    “呼呼呼”

    回到家中,公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埋在灶里的熊掌给挖出来。

    熊掌上用火山泥包裹,被炭火烤的炙热,一不小心碰到,烫得他直叫。

    火山泥已经被炭火烤得发白,轻轻一敲,上面烤干的泥土就从熊掌上脱落,上面的细毛也跟着掉得一干二净,只剩下干净的掌肉。

    公良取掌的时候特意取了老瞎子的右掌,这时除去细毛,看起来特别的肥腴厚润。

    之所以取右掌,其实是有原因的。

    他前世曾经看过一篇笔记,里面写道:“黑熊习性最爱吃蜂蜜,长白山的蜜蜂窝,十之八九,都筑在倒卧地上的枯树里。黑熊偷蜜真有一手,皮粗肉厚,又不怕蜜蜂来螫,它在深秋把蜂蜜吃足了,然后藏在大树窟窿里冬蛰。黑熊能人立而行,前掌特别灵活,冬眠的时候,用一只前掌抵住谷道,另一掌就专供舐吮,今年用左前掌,明年一定换右前掌。所以剖取熊掌烹调的时候,一定两只分锅而炖,有人说以掌抵住谷道那一只,炖好之后总带点臭味,弃而不吃,这不过传说揣测之词,不足深信。不过一只掌一冬不动,一只掌天天舐之不停,唾液精华日夜浸润,此掌肥腴厚润是自然的了。”

    也是因为看到这篇笔记,所以公良取老瞎子熊掌的时候特别闻了一下,见右掌有蜂蜜味,而且肥大,才取了右掌。

    老瞎子其实和他前世见过的黑熊是一个品种,但比较高大。

    普通黑熊因为视力差,所以被称作熊瞎子。而老瞎子这个称呼是因为这是黑熊中比较老的黑熊,体格远远要比一般黑熊大,而且性情十分凶残,但还没到凶兽级别,勉强脱离普通野兽范筹,进入猛兽行列。

    老瞎子熊掌去毛洗干净后,公良依照以前学到的处理熊掌方法将熊掌放入锅里焖煮,一个小时后迅速取出冲冷水,取去皮壳、趾爪、骨头。

    然后将熊掌洗净,抹上一层厚厚的蜂蜜,而后放在锅里用文火再煮一个小时。

    这次煮过的熊掌看起来明显比原来大上一倍多,掌身变得更加柔软。

    公良等熊掌冷却后,就开始剥皮取肉。熊掌皮粗糙难剥,着实很是考验了一把他的刀工。取出掌肉后,再放到锅里用慢火煮,等煮得有些软了,又停火让它完全冷却,冷后再煮,煮后再停。三四次后,公良将打来给熊掌吊汤的山鸡、飞鸟和山蘑野菇,放入用凶兽骨熬成的浓汤中,再将整只熊掌放入一起炖煮,并放了一些新鲜的小溪鱼进去。

    熊掌本身并没什么味道,必须借助这些材料才能入味。

    大约又炖煮八九小时,熊掌终于煮熟。公良轻轻用筷子戳了一下,掌肉中的胶质不停往外冒,整个熊掌差不多已经被炖的融化了。

    做这道熊掌,足足花费了他两天时间。

    前世他没别的爱好,就对两件事感兴趣,一个是旅游,一个是美食。美食尤其凌驾在旅游之上。那时候他就喜欢熊掌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只是当时国家保护,而且自身财力有限,根本没吃到这些东西。不过他倒是把如何处理这些东西的技巧给学了下来,来的这里,看到这么好的食材。他若是不吃,那岂不是傻子。

    老瞎子熊掌因为还不入凶兽级别,所以小石兄弟也可以吃。

    只是这掌肉不是很多,是以公良留了个心眼,打算收着,等晚上再偷偷拿出来吃。

    可惜小石兄弟这两天时常来他这里,知道今天熊掌熟了,就坐在他家中准备吃东西,哪也没去。

    下午公良还要去练长矛,他生怕出门后炖煮的熊掌被两个家伙给偷吃了。没奈何,只得将熊掌端出来和他们共享。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屋里还有一个赤罴掌,那是凶兽,他们不能吃,到时候还不是自己一个人享受。

    这次公良没忘记圆滚滚,飞快的盛了一碗熊掌给它后,就跟埋头对付熊掌的小石兄弟抢了起来。

    熊掌胶质肥厚,又被他拆骨去皮,用心炖得滚烂。掌肉间早已化水,再看不到半块肉。所以用筷子根本夹不到,必须用勺子舀。

    公良舀了一勺熊掌放入口中,只觉一股鲜甜的味道沁入舌蕾,夹杂着山鸡、飞鸟、溪鱼、山蘑野菇的味道,真是妙不可言。一尝就停不下,不会儿,一小锅熊掌就被他们三人吃得精光。

    老瞎子熊掌毕竟不是凶兽肉,是以只能尝下味道,根本没法从中获得半点能量。而且和小石他们这对特别能吃的兄弟在一起吃饭,根本吃不了多少东西,想混个肚饱都难。所以,公良只得另外去煮了些东西来吃。

    不过尝过熊掌后,他倒是期待起赤罴掌的味道来了,那赤罴掌足足有一抱大,够他吃一顿了。

    吃完东西,公良就带着长矛和一对短矛往部落外走去。

    来到抓溪鱼所在瀑布旁边的树林,他就开始练习起来。

    于是,瀑布旁边的树林就成了他练习长矛的目标。使用长矛没什么技巧,无非是直刺而已,非常简单,只要做到三个字“快、准、狠”,就无往不利。

    以前公良练过的崩拳中其实也可以应用到长矛之中,应该说崩拳更加切合长矛,因为都是如箭般直刺。

    越是简单越是没有花俏的东西,练起来虽然容易,但精通却难。长矛也是如此,学起来简单,但若要练到刺如疾矢,收如奔雷,却非常不容易。但不容易公良还是坚持练着。只一会儿,一棵树就被他刺得千疮百孔。

    练了一阵长矛,休息下,他又开始练习投掷短矛。

    将短矛投掷出去容易,但要练到精准的刺中目标,却需要时间,而公良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他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练着。渐渐的,他能穿着四百斤的铁甲扛着巨大圆木跑得飞快,飞矛刺出收起也能如疾矢奔雷一般迅速,短矛也有了一定的准头。这时,部落勇士狩猎归来,属于他的狩猎又要开始了。

    见勇士狩猎归来,公良连忙跑去找首领要来几袋凶兽血,除了留些自己用,其它的就全倒入种植三色稻的稻田中。

    说也奇怪,将凶兽血倒下去后,原本颜色青翠的三色稻苗竟然慢慢变得浓绿,苗身也开始缓慢的生长起来。

    看来这三色稻还是要凶兽血浇灌才行,要不然以前浇水长得很慢,都没这么快。

    不过凶兽血也不是每天都有,现在只能寄望于下面的凶兽内脏了。虽然凶兽内脏的气血精华少,但也聊胜于无。

    第三十五章 山中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