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464节
张斐是哭笑不得,又道:“首先,这应该属于儒家之法,法家是不会这么规定的。其次,这还得看什么官署颁布的,如果是官家的赦令,并且还写入疏议中,那就是法制之法,因为这条规定里面,它是有着许多先决条件的,基于这些条件,这其实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也算是一种常识,毕竟这人命关天,包子没了,还可以再做,人死了就真没了。 当然,如果真的要对此立法,那又是非常复杂的,因为这里面得很多判定,是非常难以取证的,故此朝廷不太可能会这么做,而这也是我们学习律学原因之一。 但如果只是政事堂针对某个特殊的地区,或者针对某个特殊的时段颁布这条法令,那就是法家之法。” 上官均突然问道:“如果法家之法遇到法制之法,该以谁为先?” 大家一怔。 这个问题令许多人都陷入沉思中。 张斐不答反问道:“假如政事堂在东京颁布快要饿死了,抢劫不违法的这条规定,你又是一个司法官员,遇到这个案子,你会怎么判?” 上官均凝眉思索半响,道:“我我估计也不会追究其责任。” 张斐道:“那被抢者怎么办?” 上官均道:“我会以官府的名义赔偿他。” 张斐道:“可政事堂并未规定一定要赔偿。” 上官均道:“可若是如此,今后谁也不敢在街上卖包子。” 张斐笑着点点头:“不追求其责任,代表着责任是存在的,补偿受害者的损失,这是责任的转移,而这一切的原因,都是源于法制之法,这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那你说是法家之法大,还是法制之法大?” 上官均道:“法制之法大。” 张斐当即一翻白眼:“这你都能回答错误,当然是法家之法大啊!哎呦喂!” 上官均当即是一脸问号。 我顺着你的话说,这都是错的吗? 你在玩我吧? “其实这个例子与这个问题,是毫无关系的,无论如何,都是法家之法大,怎么可能会是法制之法大。” 张斐笑道:“如果是法制之法大的话,那么那些暴君昏君、贪官污吏又是怎么出现的,这也是常识好不好,读过史书的都知道。” 此话一出,教室内外,是鸦雀无声。 不少士大夫的手,都在微微颤抖着。 暴君?昏君?贪官污吏? 这是在骂谁呢? 这话是能说的吗? 于是乎,大家都看向赵顼。 第三百四十八章 真正的儒法之争 司马光有些慌。 老夫就只是让你小子来讲讲讼学,你这扯得有些远,讼学跟昏君有半毛钱关系吗? 而王安石也有些慌。 你小子将法家之法从法律中剥离出来,将来我的很多新法,岂不是师出无名,甚至被伱的法制之法给拿捏到死。 反倒是赵顼听得兴致盎然,与那些学生一样,是在认真听讲,过得一会儿,他才发现周边许多大臣都悄咪咪地看来,不禁也看了眼他们,很小声地问道:“你们认为他是讽刺在朕吗?” 那些大臣赶紧摇头否认,这特么谁敢说啊! 可他们心里却都在嘀咕,是不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话是有质疑皇权的嫌疑,你就由着他这么说下去? 这些大臣心里惶恐不安,但那些学生个个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到底未有体验过文字狱的威力,这有什么不能说得,已经完全投入到与张斐的辩论之中。 上官均就直接问道:“昏君贪官与法制之法有何关系?” “当然有关系,而且非常密切,让我们先来梳理一下。” 张斐来到木板前面,一边在上面写着“法家之法”,一边言道:“我方才已经说明,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统治、治理国家的方法。” 然后又在下面写到法制之法,言道:“而法制之法,是一种捍卫个人权益的广泛共识。而当二者利益相触碰时,在昏君、贪官手里,往往就是法家之法赢,你们想想看,他们是不是肆无忌惮地去破坏法制之法?更直白来说,就是随意侵占他人的正当权益。而在明君贤臣手中,往往就是法制之法赢。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蔡卞道:“道理虽是如此,但这也只能说明因人而异。” 张斐笑着点点头:“不错,就是因人而异。那么再看看法制之法的定义,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共识,就此理而言,这都已经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却要因人而异,你说是法家之法大,还是法制之法大?” 司马光、王安石等人皆是稍稍点头。 他们不是赞成张斐这话,而是理解张斐所言。 法制之法是客观存在的,因人而异,无论对错好坏,都是纯粹的主观。 就足以证明,主观是凌驾于客观。 也就是说,法家之法事大于法制之法。 蔡卞皱眉道:“依你此言,法家中所提倡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不就是在推崇你的法制之法吗?” 张斐道:“这句话本身是没错得,但如果放到法家思想中,那就是错上加错,变本加厉。” “这是为何?”蔡卞好奇道。 张斐道:“你得看得这句话动机是什么,刀是可以杀人的凶器,也可以是杀猪的理财工具。法家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不是让大家去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在法家中就没有这个思想。 法家的意思是,让大家都遵从我制定的规矩,更直白的说,就是所有人都是我的奴隶,我怎么说,你们就这么做。在秦法中,如这种规定比比皆是。” 蔡卞又沉思不语。 这问题好像是越问越复杂了。 叶祖恰突然开口问道:“依你之言,是不是只要遵从法制之法,便可治理好天下。” 张斐笑道:“听你这语气,好像这很简单似得。” 叶祖恰纳闷道:“这并不复杂。” 其余人也纷纷点头。 这听着是很简单啊! 遵守法制之法,这能有多难啊! 张斐问道:“若官家有错误的言行,你敢劝阻吗?” 大家不免又看向赵顼,却见赵顼在认真思索,根本没有注意他们。 只能说,这小皇帝胸襟够大。 叶祖恰昂首言道:“我为何不敢。” 张斐又问道:“你怎么去劝?” 叶祖恰稍一沉吟,道:“当然是以理相劝。” “什么理?” “圣人之理。” “对了!” 张斐点点头,“这就是儒家之法的本质所在,你若觉得容易,那只能说明一点,你比孔圣人还要厉害。” 叶祖恰惶恐道:“祖洽岂敢与圣人相提并论。” 张斐道:“那你又说这不复杂?” 叶祖恰先是一愣,但旋即便答道:“我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儒家之法的本质。” 张斐执笔在木板上又写上“儒家之法”,又在二法中间写上“宋刑统”,旋即问道:“你们以为当今宋刑统上面的律文疏议,是更偏向法家之法,还是更偏向儒家之法?” 这! 一干学生是犹豫不定。 从名字来看,自然是更偏向法家之法,之前这都是常识,如今这常识开始被扭曲了。 忽闻一个苍老的声音,“若依你所言,应该是儒家之法更偏向法制之法。” 张斐抬头看去,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富弼。 这老头听着也入迷了,都开始回答问题了。 这话又说回来,其实张斐方才要闪,也不完全是羞辱学问,这个课,真不太合适这些学生,反倒是适合富弼、文彦博这些人。 “富公言之有理。” 张斐拱手一礼,又道:“为什么是更偏向儒家之法,因为儒家讲得就是世俗道理。比如说亲亲相隐,法家是肯定不讲这一套的。 可就人性而言,子告父,父告子,这十有八九,就是在逼人说谎,虎毒尚不食子啊! 虽然大义灭亲,也不算是错,但是保护自己亲人是一种天性,也是一种广泛意识,符合法制之法的定义。 你们都是读儒学长大的,想想儒家讲的道理,是不是告诉你们如何分别善恶,又如何为善。” 众人纷纷点头。 张斐道:“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他违反法制之法几率其实是非常小的,但一个法家中人,他是一定会违反法制之法,因为法家是必须要除掉法制之法,否则的话,法家就不是法家。商鞅有一句话,是非常清楚准确的表述了法家之法。” 说到这里,他终于翻开了桌上的小本本,“‘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但是这一句话与法制之法,是完全对立的。” 上官均道:“可见儒家之法是要胜于法家之法,也要胜于法制之法。” 张斐听得抬起左手搓着额头,是满脸失望。 上官均真的急了,这一堂课下来,他都开始怀疑人生了,“我又说错了吗?” 张斐淡淡瞧他一眼,有气无力道:“你先说说,你为何这么认为?” 上官均道:“道德高尚之人,自不会违法,而守法之人,道德不一定高尚,可见儒法之法是要胜于法制之法,更胜于法家之法。” 张斐目光一扫,“你们也都是这么认为的吗?” 许多学生都已经迷糊了,不敢妄做答复。 严复突然站出来道:“老夫就是这么认为的,这话何错之有?” 语气非常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