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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九章:金并的反击月底!!!

    金并是个什么人?

    那绝逼是我命有我不由天,天老大他老二地老三的猛男!在漫画当中,这货可是几乎怼过所有超级英雄!他能够承受这种威胁?为了老婆孩子他可以忍一时,但绝对不会就此放过这件事。他可是敲诈勒索的行家,知道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绝对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于一直被威胁下去!

    金并能够忍受这种威胁?不能够!

    所以他一定会报复!

    “老板……”詹姆斯担心的看着自己的老板,作为绝对心腹,他太了解自家老板是个什么人了。可同样,他也对找上金并的势力感到无比的棘手。要知道金并的隐居有多秘密,詹姆斯再清楚不过了,可别人依然能够找上门,就足以说明那帮吸血鬼有多么强的情报能力了。这种情况下,詹姆斯也没多少信心。

    “放心……我知道分寸。”金并自然不可能立刻报复。他有计划。吸血鬼的情报能力是很猛,但……可惜他们终究无法探知金并的脑袋里的想法。去把‘鼹鼠’叫来,我有事让他做。

    詹姆斯一愣,然后点了点头。

    ‘鼹鼠’金并手下的超能力者之一,也是隐藏的最深的一个,因为除了金并和詹姆斯,没人知道他有超能力,甚至没人知道他其实是金并的手下。

    鼹鼠的真名叫做卡梅隆,和那个大导演同名,但和大导演不一样的是,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会计师,有着普普通通的家庭,普普通通的孩子,基本上就是个普普通通,长得不高,也不帅,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

    可没人知道,这个男人同时还是金并集团的‘人事主管’!

    鼹鼠有着一个能力,姑且可以被称之为‘读心术’,为什么是姑且呢?因为这个读心术其实弱的可以,因为在平常的时候,鼹鼠只能够分辨其他人说话是否撒谎,只有他集中精神才能读取一个人的心中的真实答案,其他的就根本做不到。

    但这样够了,鼹鼠就是依靠着这个能力成为金并隐藏的‘人事主管’,他可以帮助金并挑选忠于他的人。这也是为什么金并明明隐退,却依然拥有着强大实力的原因,因为金并始终能够掌握自己手下的忠诚。

    那些不忠诚的……自然是被‘辞退’。

    “明白,鼹鼠离的不远,我叫他过来。”詹姆斯马上说道。

    ……

    不到十分钟,一个小老头就来到了金并的家中。这个男人长相普通,丢到人群里,立刻会消失的那种。带着一副眼镜,穿着风衣提着公文包,一副社畜模样。

    他叫莱斯特·伯纳姆,一个会计师,同时也是金并最重要的手下之一,代号鼹鼠。

    “BOSS?”莱斯特第一次来到金并的家中,老实说他很慌,害怕金并要干掉他。毕竟金并的所在是绝对的机密,即便是他,也无从知晓,以前接触他的都是詹姆斯。

    金并点点头说道:“有一笔资金需要你去监管。”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他是个会计,原本也是金并财务团队的一员。

    可莱斯特立刻感知到,金并在撒谎。

    “不要走神!这很重要,认真听我说!”金并看着莱斯特,沉声说道。

    莱斯特立刻了然,说完集中精神。

    接下来金并嘴里的话莱斯特一句都没听进去,而是倾听着金并内心的声音。

    那些金并真正要交代的话。

    “明白了,BOSS!我会遵照您的吩咐去做的。”

    “那就好。”

    詹姆斯在一旁闭目养神,他知道,接下里的事情不需要自己去做了,鼹鼠才是金并报复计划的执行者。他现在最重要的任务,他已经清楚了。毕竟他追随金并这么多年,太了解自己的老板了。

    想到这里,詹姆斯抬起头,眼镜片上泛起了一丝冷光。

    ……

    而在金并的周围,的确有些黑暗世界的人物正在盯着金并。

    他们不属于高台桌,只属于古血氏族。

    “黑暗帝王……哈,一个小地方的乡下土鳖而已。”

    维德是一名佣兵,来至一个古老的训练营。这个训练营会定期从世界各地选择一些孩童来进行训练,就像古代中东地区的马克留木制度一样,经过残酷的洗脑和训练,才最终诞生出最优秀,最忠诚的战士。

    这些战士都是古血氏族的财产,也是最忠诚的战士。

    或许是和他们的主人相处旧了,这些奴隶战士,也充满了傲慢。

    “闭嘴!我们只需要完成我们的任务就行了,其他的事情不需要我们操心!”维德的长官,马穆鲁克训斥了维德一句。虽然话是这么说没错,可马穆鲁克自己其实也对金并不以为然。

    他们总共有六个人,两个监视金并本身,其他人则监视金并的重要手下。

    “你在这里继续监视,我去休息,到时间喊我,我们换班。”

    “明白。”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接着马穆鲁克转身打算回到藏身的地方,可走了没两步,一个长相怪异的人从阴暗处走了出来。

    “嗯?”一开始马穆鲁克没在意,可对方却直冲冲的朝他走过来。

    “你……”马穆鲁克刚刚准备说话,对方突然拿出一只怀表在他面前摆动。

    接着马穆鲁克就一阵困意袭来。

    糟糕!

    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马穆鲁克想要给同伴示警。可惜晚了。

    ……

    “处理了?”

    在离金并房子的一条街上,那里的装潢充满了19世纪的风格,有点像西部电影小镇的感觉。这条街算是附近的一景点吧,和国内很多城市都有仿古一条街一样。这条街是金并所在小镇的集市举办的场所,每个星期天都会有很多人在这里摆摊。

    这条街的特色就是崇尚手工制作、全天然无污染之类巴拉巴拉的东西。

    另外也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小摊在这里做生意。

    比如詹姆斯站的位置,就是一个占卜小摊。小摊的主人是一个穿的花里胡哨的女人,一看这装扮就是在模仿吉普赛人。

    “我已经给他们催眠了。不过他们的意志力非常坚韧,我无法改变他们的意志,但影响一下他们却能够做到,他们会在每天十二点以后,会对boss的所有举动视而不见,将其视为一切正常。知道凌晨三点,他们才会恢复。”

    那个吉普赛女人如此说道。

    詹姆斯感觉有点出乎预料:“哦,只能这样么?看来敌人比我们想象的要强的多啊……我知道了。有事我会在联系你的。”

    与此同时另一边,鼹鼠也展开了金并的计划。

    很快,刀锋就得知了一个情报。

    关于狄肯·费斯的情报!

    “你从哪搞到的情报?”汉尼拔看着手中的情报有点惊奇的问道。要知道,这才过去三天时间,凯这边依靠着纽约市警察局这么庞大的机构,三天时间都没查出狄肯·费斯到底在哪,结果刀锋这个独行侠却这么快找到了狄肯·费斯的藏身点。

    这种情报收集的能力让汉尼拔刮目相看。

    “不……准确的说,是有人将这份情报送到了我的手上。”刀锋说起了情报的来历,他晚上的时候和往常一样,在纽约游走,猎杀吸血鬼或者哈鬼帮,结果在一个吸血鬼经营的地下夜店里,有人找上了他,那个人什么也没说,只是送了张纸条给他,纸条上面就是狄肯·费斯的情报。

    等到刀锋打算找这个人问清楚的时候,那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就很蹊跷了。根据纸条上的情报,狄肯·费斯已经开启了血神计划。并且很快要取得成功了。

    于是刀锋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汉尼拔。

    “这样啊……不管了,先去看看!”汉尼拔没有纠结情报的来源和真假,就算是陷阱也总比啥也不知道来的强。

    刀锋也是这么想的,如果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确会考虑情报的真假,可现在他不是独行侠了,他有同伴,那自然会大胆一点。

    刀锋是独行侠,习惯一个人行动,可那又不是他愿意那样的,而是实在是没办法,首先他的身份特殊,他是半吸血鬼,不管是人类还是吸血鬼都不喜欢他,其他吸血鬼猎人也对他保持怀疑。这身份实在太尴尬了。

    其次,一般的人根本跟不上他的实力,组队的话除了拖后腿,压根没啥用,他还要费心尽力的保护队友,还不如他一个人行动来到轻松痛快。

    所以久而久之,他自己和其他知道到刀锋的人,都习惯了独来独往。

    可现在不一样,他有同伴了!芝加哥的事情,让刀锋信任汉尼拔,汉尼拔也不介意他的身份。毕竟严格讲起来,汉尼拔也不是啥好东西。其次汉尼拔的实力绝对足够!

    ……

    两个小时后,汉尼拔和刀锋就找到了情报中所提及的地点。

    奥尔巴尼。

    提道纽约,人们的第一印象就会想到纽约市,并且下意识的就会认为纽约市是纽约州的首府,毕竟纽约市不仅是全世界最出名的城市,也是纽约州最大的城市,甚至纽约市的名字都和纽约州相同。

    但其实纽约州首府是在奥尔巴尼,并且已经持续了200多年了。奥尔巴尼是纽约州的州府所在地,于1614年,由荷兰人建立,英国在1664年取得控制权,并将其改名为奥尔巴尼,之后成为纽约首府,直到现在。

    纽约州州政府就在奥尔巴尼。

    这里的生活节奏和纽约完全不一样,相当缓慢,也没有纽约的拥挤,向当适合养老生活的地方。

    一般情况下,吸血鬼不太会喜欢这种环境。他们更喜欢堕落,夜生活丰富的大城市。因为那更便于他们觅食,毕竟那种千万人口的大城市,随随便便失踪个把人,没人会在意。像这种小地方的人,大多生活简单,一点小事都能成为大新闻,要是一个人失踪那绝壁是大事,会搞的尽人皆知。

    所以吸血鬼很少在小地方,只会在大城市。

    这也算大城市的特产吧。

    “没想到他们会躲在这里,难怪我在纽约找不到他的踪迹。”刀锋看了看夜里静悄悄的城市,反倒有种不习惯的感觉。这帮吸血鬼最喜欢呆的地方,就是那种吵的要死的夜店,专门找那些磕了药,啥也不清楚的白痴吸血,反正他们就算活下来第二天也不会感觉有什么,哪怕死了,也简单,直接套个嗑药过量就能糊弄过去。

    而刀锋长期在这种环境下抓捕吸血鬼,自然而然也就适应了那种糟糕的环境。

    像这种岁月静好的地方,他还真不太习惯。也是你能想象一个穿着皮衣带着墨镜的家伙会喜欢乡村生活么?

    “就在前面了。”汉尼拔看着前方一栋废弃的庄园。“应该就是这里。”

    说完,汉尼拔从阴影中掏出了两件东西。

    “遥控飞机?”刀锋歪着头,疑惑的看着那件东西。

    “无人机!搭载着高级AI的智能无人机!”汉尼拔解释道,虽然本质上差不多就是了,但遥控飞机怎么听怎么像玩具。

    这两架无人机是托尼·斯塔克的发明,这东西不大,和一个无线路由器差不多。但科技含量很高,是托尼曾经为军队设计的一款侦查用的无人机,可惜科技含量太高了,以至于造价太过,被pass了。

    两架无人机也随之升空,围绕着一个杂草树木丛生的庄园匀速飞行。

    这个荒郊野外的庄园,看来起来应该是被废弃很久了,可偏偏,庄园里的石头城堡中,此刻人声鼎沸,里面的人奔跑往来,正在从车队上搬运各种物品进入城堡。

    汉尼拔和刀锋看着传回来的画面里,有五个明显体温异常的人影,就知道自己找对了地方。

    吸血鬼的体温和人类不一样,更低。红外摄影机能够很好的区分人类和蝙蝠侠,基本一眼就能看出差别,毫无疑问那五个家伙就是吸血鬼!

    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冒出五个吸血鬼,看来情报上说的是真的。

    确认了这一点后,两人也就不废话了,该做正事了!拉姆雷克撒的美剧大世界里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