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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先哲的声音将唐煜生的思绪拉回。 他放下筷子,用纸巾擦了擦嘴,“后悔什么?” “当初和梁时承一起合作创办实验室,不仅浪费了一年多的时间,还赔掉了所有的资金。那几套房子哟,想起来我都心疼……” 今时今刻,提起往事,早已是云淡风轻。 唐煜生笑:“财大气粗的易总裁什么时候心疼起钱了?” 易先哲用筷子指着他,摇摇头,“我是心疼你!” 说完,他埋头将碗里的乌冬面吃得一干二净,又问:“之前我在纽约,也没管那个女明星骆蒙的事。这阵子她实习怎么样?” 脑海里浮现出骆蒙的笑脸,唐煜生心情忽然好了几分。 他靠向椅背,眼中倒映着点点灯光的碎影,语气依旧不客气:“她啊,挺麻烦的。什么都不懂,尽给我添乱。” “我就知道会这样。她的团队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竟然把她送来实习。当初我就觉得这事不靠谱。” 易先哲边说边摇头,唐煜生不动声色地勾了勾唇。 “你看,现在还影响到你的实验了……” 易先哲若有所思,然后提议道:“老唐,要不我把骆蒙调到别的组吧?让别人带她,也省的你烦心。” 唐煜生蓦地一愣。 虽然烦心,却也有趣。 他墨色的眸里光影聚了又散,散了又聚,好一会儿才说:“倒也不必。” 易先哲诧异:“你不是说挺麻烦的吗?” 唐煜生摸了摸耳垂,言简意赅地说:“再看看吧。” “我是怕她影响你的研究。”易先哲解释,“我和她经纪公司的老板认识好多年了。如今人家开口,我总不能不卖这个面子。不过好在只有三个月,也不算长。” 终于安抚了易先哲,唐煜生在心里轻轻松了口气,笑道:“知道你的难处。” “你要是觉得麻烦,就告诉我,我让其他人带她。” 唐煜生点点头,“知道了。” —— 深夜,江城某五星酒店套房。 套房里只开了一盏壁灯,灯光幽暗,暧昧,勾人。 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能看见整座城市的夜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惹人的繁华都市。 窗玻璃上映出一男一女的身影,却是无心欣赏这窗外的风景。 梁时承嘴角轻勾,带着浅淡的笑意。眼睛微眯,看不透其中的情绪。 他搂着对面女人的腰肢,轻声说:“听秘书说,我的领带落在你这里了……” 姜颂昕摸着梁时承的衬衣衣领,一路向下,媚眼如丝:“那梁总想拿回去吗?” 梁时承凑近,闻着她的气息。 “你说呢?” 下一秒,灯光暗下。 月影浮沉。 又是一夜。 —— 转眼新的一周步入九月,骆蒙在贝康实习已有半月。 这周五她主演的电影上映,到时要忙着跑宣传。但这几天,她并没有通告安排,主要任务就是在贝康实习。于是她给岁岁和司机放了几天假。 岁岁不放心,想要留下来,“蒙姐,我不走。你又没雇保镖,这万一出了点什么事……” 几年前,骆蒙刚刚走红的时候,公司曾提出给她雇几名保镖保障安全。但她向来不喜欢出门时被人前呼后拥,更不喜欢处处受限,因此一口回绝了。 如今她大概是圈子里唯一一名没有保镖的当红明星。 “呸呸呸!”骆蒙朝空气吐了几口,“你就不能盼着点我好?” 岁岁笑,“蒙姐,我这是担心你……” “行了,我知道了。”骆蒙边说边将岁岁推到门边,“你放心吧。我会保护自己的。你快去休假,没到周五别回来。” 关门前又叮嘱道:“提前回来扣工资啊!” 周一一大清早,骆蒙独自一人开车去贝康。 没了岁岁在身边,她感觉浑身轻松。 这岁岁平日里就是个小唠叨,提醒她注意这个注意那个。她听得耳朵都要起茧。 此时她就像是刚从牢里出来的犯人,空气里都是清甜。 她将车里的音乐开得震天响,一边跟着唱,一边将车开上大路。 车刚开出小区十分钟,她隐隐察觉出不对劲,身后仿佛有人跟着自己。 正值江城的早高峰,道路上的车辆汇成长龙。她盯着后视镜半晌,却始终没有看见什么可疑车辆。 回想到上周五晚上在贝康门口见到的那个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男人,她难免觉得自己是精神过敏。 但是那种被人跟踪的感觉却始终挥之不去。 好不容易到了贝康,骆蒙站在办公室的窗口,又静静地观察了好一阵子。 来来往往的贝康大楼门口,只有进进出出的同事,不见任何行迹可疑的人。 难道,真是自己的错觉? 唐煜生从办公室里出来的时候,看见骆蒙正趴在窗户上四处张望。 她穿一条淡蓝色连衣裙,裙摆绣着一只大白鹅。裙子没过膝,露出两条纤细莹白的腿。 一点细碎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整个人染上一层粉嫩的明媚。 他有一瞬的恍惚。 等缓过来,他走到她身边,镇定自若地问:“在看什么?” 骆蒙回过头,看见他,摇摇头,笑着说:“唐博士,早啊。没什么。” 唐煜生长身而立。即使是一身白色工作服,依旧难掩矜贵的气质。 他朝窗外看了一眼,未见异常后,又很快收回眼神,表情淡漠,“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现在应该跟着太厚在育蚊室里养蚊子,而不是在这里看风景。” 上周骆蒙刚觉得他和善了不少,这周又恢复了这股冷漠自持的模样。 这个男人果然难搞。 “知道了,知道了。” 骆蒙撇撇嘴,一脸无奈,转身去了育蚊室。 经过了几天的孵化,育蚊室水盆里的很多孑孓已经肉眼可见地长大了。 太厚一边给孑孓补充糖水,一边说:“女神你看,再过一天应该就能把这些小家伙转移到玻璃房里了。” 望着在水中游动的孑孓,骆蒙忽然觉得有趣。 明明是从前最讨厌的蚊子,但如今自己亲手饲养,竟觉得它们有些可爱。所以啊,什么东西一沾染上感情,就都变了味道。 午后,天阴沉沉的,厚重的云层压在半空,让人喘不过气来,一场暴雨即将降临。 骆蒙忙完了基础理论的学习后,又跑来育蚊室,独自一人拿着糖水,给水盆里的孑孓补充粮食。 “小孑孓,快快长大哟。长大了记得去吸唐煜生的血哟,他的血又香又甜啊!” “吸了他的血就能长生不老……” “想永葆青春吗?唐煜生牌鲜血,让你重返十八岁。喝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