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捕头的小娇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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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鸳鸯枕本是新婚夫妻才会用的对枕,做成鸳鸯的模样,寓意璧人一双,恩爱一世。然而这王府上下,从王公到王霖,私生活都乱得一塌糊涂,并且男女不忌,房内的鸳鸯枕上每夜都睡着不同的人,所以这出戏的标题其实是在反讽。 话说这王公原本是邕州人士,在当地勉强算是大户人家,从小习文。十八岁那年上京赶考,在路过一处荷塘时救了一个不慎落水的小娘子,岂料这小娘子竟是汴京一富商最宠的小女儿,两人一见钟情,没过多久便成了亲。之后王公天天沉迷房事,无心读书,考试自然落榜,干脆跟着老丈人做起了生意。没想到他经营管理的能力还不错,过了五年便出来单干,时隔几年后便成了汴京城里有名的王员外。 王公在正室诞下一子一女后又纳了两个妾,再得一子一女。这王公在邕州时就与府上的养娘厮儿们不清不楚,成家之后更加放肆,当着儿女的面也没个正形。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嫡子王霖在这种家庭环境下被养得嚣张跋扈,还是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登徒子。而庶出的二儿子王霏竟然能在这种条件下出落的文质彬彬、知书达理,不管是学问还是经商,都极有天赋。 原本王公打算将王霏送进宫里当官,让王霖接手家里的生意,但王霖其人,不仅目不识丁,经商也是一窍不通,家里花钱给他买了个进士,又捐了个干官来做,油水丰厚,只管花钱。不过家里的生意总还是要人接手的,然而王夫人十分厉害,差使王霏去店里做事,又不让他得实权,也不许他去考科举,在家里更是经常找理由欺负王霏的生母,柳二娘。 这柳二娘本是京城名妓,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模样清秀,性格清雅文静,深受王公宠爱。尤其是王夫人到了中年后,手段越来越狠辣,坊间甚至有传言说,王公打算另立嫡子,好将家业交给王霏。 游稚听得瞠目结舌,没想到这王家的家长里短这么复杂,但在人设的限制下连腿都不能抖,偏偏手头又很痒,想嗑瓜子喝奶茶。不过扯皮归扯皮,游稚还是好好捋了捋嫌疑人的身份和动机。 游稚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怀疑王霖的妻子,动机倒是很明显,受不了丈夫不着家还在外面瞎搞,但转念一想,这个年代是允许三妻四妾的,王霖虽然不搭理她,但也从未亏待过她,她就算恨王霖,倒也不至于想杀了他,毕竟还有个刚满十岁的儿子,作为长子嫡孙,死了爹对他们娘儿俩来说根本就没什么好处。 现在看来这柳二娘和王霏的动机更令人信服,一是王夫人百般刁难欺压,导致王霏既做不了官也不能继承家业;二是游稚在如厕的时候偷听到楼里的小唱们嚼舌根,说是王霏和长嫂互通心意,虽然王霖不在意自己媳妇儿和谁搞在一起,但这事传出去也不好听,所以对于庶子王霏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王霖。以王夫人的年龄,想再生一个是不可能了,这样一来,王霏就能名正言顺地接管家业。到时候想要和长嫂在一起,只要做的不太过分,应该也没人敢多嘴。 而王公的第二个小妾原本是王霏的养娘,王公一开始的打算就是将她作为王霏的通房丫头,伺候得好就往回一娶,当个妾总成。这养娘长相不算出众,却是扬州人,说得一口娇柔的吴侬软语,还会唱一点小曲儿,虽然王霏很厌恶她无处安放的骚劲,但她却因此甚得王公的心。 原本惨遭王公毒手的养娘、厮儿、小唱就不计其数,但在王夫人的威压之下,王公始终也没有在外面留种。据说这小养娘是在某一夜趁王公喝大了的时候,借着侍候之名爬到床上的,不久后便有了身孕,就此被王公娶进了门。因为生的是女孩,所以王夫人对她算是不冷不热,而她也很知趣,荣华富贵受着,也不打算再闹什么妖蛾子。只是这位三奶奶的风评不算好,平日里对府上长相清俊的厮儿们丝毫不自持,再加上王公已经年过五旬,这三奶奶正值十八芳华,又极会打扮,每天闺房里也是热闹得很,更有传闻说这二姑娘和王府上的一个家仆长得极像。 这些轶事都是汴京城内尽人皆知的谈资,不过毕竟是没证据的事,程澍自然是不会说的,但作为书中的设定,168号如实告知了游稚。 游稚将身体的控制权交给程序,反正现在进行的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客套话。游稚在脑内和168号分析道:“就算这三奶奶的风言风语是真的,那她跟王霖也无冤无仇啊,如果她已经满足于现状,有钱花有人伺候,有漂亮的小男孩可以调戏,生了个姑娘又是庶出,跟家产没有半毛钱关系,那她杀王霖,图什么?” 168号答道:“不知道。我发现你还挺喜欢瞎操心的,破案那是官府的事儿,你就算想明白了又能怎样?” 游稚一副“这还用说”的口气,义愤填膺道:“当然是因为无聊啊!又没什么事儿干,不如帮程澍哥早点破案,我也好早点跑下一个剧本。” 168号欣慰道:“哟,有觉悟!那我就额外赠送给你一个消息,王霖的亲妹妹是王夫人跟宅老生的,也就是管家。” 因为在脑子里做不了表情,游稚只好对168号说:“我下巴都惊掉了,这王府上下怎么就没一个正常人?” 168号发出一阵吐西瓜籽的声音,说道:“表面夫妻,各玩各的。嗐,你们人类真奇怪。” 游稚辩解道:“这是!是假的!现实中没几个正常人会这样好吗?!” 168号不屑道:“这种事不论古今中外都很常见,我真的很好奇,你们人类除了性欲以外就没有别的欲望吗?比如学习、求知,探索,那可有意思多了。” 游稚被说得有些害羞,在脑内咆哮道:“我还是个十八岁的宝宝!不要和我说这些奇怪的事情!” 168号冷笑道:“呵,别怪我没提醒你,没多久你就要被……呸,差点又被你忽悠了。” 配合之前看到的选段,游稚很快就明白了168号没说出口的部分。目前走的内容都是一般剧情向,游稚几乎都要忘了这是写男欢男爱的了,事实上他到现在都没想过谈恋爱这件事。之前在打工的时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赚钱和填饱肚子,一直到出道以后,吃穿用度比一般人要好得多,但因为以前过惯了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漂泊日子,总是忍不住就想吃、想存钱,很没安全感。 和程澍哥谈恋爱吗……游稚看着眼前古装扮相的程澍,虽然是男人,但依然能让所有人都感到赏心悦目。程澍在真实世界里的性格虽是中央空调型,但其实长相很有侵略性,像是学校里那种会打篮球、不好好念书的坏小子,令人脸红心跳。游稚认真想了想,似乎也不赖,程澍有钱,秀色可餐,对他也好。和程澍在一起,绝对的不愁吃穿,而且程澍是C位出道,所有的周边和单曲都是组合里卖得最好的,简直就是一棵摇钱树!这么想着,游稚不禁期待了起来。 这边程澍说完王家的一些信息,正意味不明地说“听闻游公子为李捕快奏琴、斟酒,真真羡煞旁人呢”,就见到游稚从脸颊到耳根的淡红色,原本稍显凶狠的眼神瞬间变得柔软。 游稚回过神来,意识到这是系统根据人设所填充的剧情,必须要自行应对,根据他的表现会给不同的评分,他调整情绪,赶紧答道:“我正要吩咐小童端些吃食上来,答谢程捕头昨日的出手相助,还请程捕头赏脸则个。” 程澍倒也不再客套,趁着游稚和小童说话之际去打发了李捕快。等游稚回来时,手上多了个医药箱,里面是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外用药。游稚让程澍坐下,接着便取出金创药和棉花为他擦拭伤口。 以前最困难的时候,游稚连垃圾都捡过,受过的小伤无数,深谙搽药之道,没想到第一次给别人涂是在虚拟世界里。游稚用棉花沾取了适量的药粉,轻轻扑在程澍眉骨的伤疤上,虽然已经结痂,但明显能看出伤口不小,生生将眉峰处的眉毛削去了一窄条,成了断眉,却又别添一番风味,总之就是帅的人怎么折腾都还是帅的。 游稚涂得很小心,不过伤口还是裂开了,渗了一些血出来,游稚一急,直接用手抹了去,还皱着眉问道:“疼吗?” 没想到程澍竟是一把抓住了游稚的手,说“不疼”后,又将那只沾着血的食指含进了自己嘴里,将血液舔了干净。游稚几乎吓疯了,大脑完全宕机,不知道该如何反应,稍稍睁大眼睛愣在原地。程澍似乎很满意这个表情,说了句“冒犯了”,便从怀里掏了一条手帕出来,将流到脸颊上的血液悉数擦去。 游稚这才反应过来,对168号说道:“卧槽粉肠!刚……刚吓死我了!程澍哥怎么会这样呢?多不卫生啊!我想了想,我下午嘘嘘了一次,因为找不到洗手的地方,我……我就没洗手啊!” 168号模拟了喷水的声音:“噗——我感觉你这孩子有点缺心眼,刚才那一幕的重点是这个吗?” 游稚虽然在打工的时候和不少人打过交道,但都仅限于同事或普通朋友的关系,对于这类亲密举动根本没有概念,只是在现实生活中已经与程澍朝夕相处了两年半,一时间倒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只是发自内心地害怕程澍会因此闹肚子——毕竟这个年代医学极度不发达,一点小病都可能要了人命。 正思考着该如何表现之际,两个小童一前一后端着酒菜进来,才让刚才这件事翻了篇。游稚中午吃多了,现在一点也不饿,招呼程澍吃上后,想起刚才他那番酸溜溜的话,又屁颠屁颠地跑去弹琴。 游稚弹琴时有一股超尘脱俗的仙气,让人感觉此人知应天上有,多看一眼都是亵渎;程澍喝酒时则散发着快意恩仇的血性,让人感觉有他的地方就有江湖,哪怕死在他的刀下都是不枉此生。奇怪的是,本应该属于两个极端的两人同处一个画面中,竟有一种别样的协调美感,就好像太极一般阴阳调和,天造地设。 酒喝干,香焚尽,程澍走到琴案的另一头坐下,单手托腮看着游稚,说道:“今日申正时,我去了一趟陈掌柜的香铺,他却说做不了游公子的香,也不知里头有什么玄机?” 游稚答道:“方子倒不是什么秘密,只是里头确实有一味花,是我从苏州带来的。我在后院种了些,程捕头若是想要,我去采一些来便是。” 程澍笑了笑,又说道:“能否与游公子同去?” 游稚道:“请随我来。” 在去后院的路上,游稚简单介绍了一下这种花,花名为两相宜,因为花朵十分奇异,内外共两层,裹着花蕊的那层花瓣是纯净的白色,带有栀子的香味;外面舒展的那层花瓣是活泼的粉色,伴着桃花的香味。这两种花瓣和在一起,一淡一浓,一素一艳,无论是摘掉任意一种花瓣还是就这么保持原状都又好看又好闻,因此叫做两相宜。 这种花在苏州很常见,游母在家中的园子里也种了不少。之后游家因为欠债被搬空,所有家具、首饰全部被拿去抵债,就连院子里开的正艳的花也被剪去卖掉。游稚带过来的种子还是母亲留着打算开春再种下的一小包漏网之鱼,他出逃的时候放进了香囊里,不过人跑了没多久就又被债主抓了回去。 见到两相宜的实物后,程澍啧啧称奇。游稚熟练地剪下一些,拿篮子装上递给了程澍。以水浮印香的用量,这么一篮子的花能做出十饼香,每一饼都能点上一整天,依靠熏香稳定而又缓慢燃烧的进度,便可推算此时的时辰,十分奇妙。而且两相宜的花香浓郁却又不媚俗,与沉香、檀香、丁香、麝香等物混在一起,一点燃就有清新花气伴着沉敛木香,芬郁满座,绕梁三日而不绝。游稚身上的香囊里也装着这水浮印香的香粉,虽然效果不如点燃那般明显,不过若有若无的淡香反而更令人着迷,想要更靠近些一探究竟。 程澍接过花篮,此时一阵清风拂过,带起了游稚白色的丝质鹤氅,与程澍红色的翡翠流苏。伴着花园混杂的香气,游稚拨了拨被风吹乱的长发,就在此时,程澍从篮子里拿出两朵两相宜,插进了游稚的发髻里,那场景真真是人面若凝脂,芬芳惹青丝。 游稚再一次愣在原地,自从他知道这个时代的男人从平民到皇帝都喜欢往头上簪花后,他就接受了这个每天早中晚小童都要换着花样给他戴花的事实。看着程澍眼里的浩瀚宇宙,游稚中邪似的怔怔拿起两朵花,也插进了程澍的发髻里。程澍不爱穿官服,也不需要用官服来彰显自己的地位——毕竟在这汴京城内,他可是一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奇男子。他的长相是如雕塑般的英俊阳刚,此时戴着这亦白亦粉的花竟然没有一丝违和感,反倒为他近乎妖异的气质增添了一丝人味。 游稚簪花的时候,程澍也明显愣了一秒,不过他反应极快,立刻就笑盈盈地道谢。在往回走的路上,程澍装作不经意的说道:“这两相宜本是无毒的,不过若是与点星子一同服下,就会产生剧毒,令人口角流涎,双目红肿,死后表现为怒目圆睁,口舌青紫。”